报告网摘要:天气渐热,啤酒消费也进入旺季,在关注啤酒质量的时候,你是否留意过啤酒瓶的保质期?
天气渐热,啤酒消费也进入旺季,在关注啤酒质量的时候,你是否留意过啤酒瓶的保质期?
近日,安徽省歙县消协调解了一起因啤酒瓶爆炸致人受伤的消费投诉,一位消费者在饮用啤酒时,啤酒瓶突然爆炸,飞溅的啤酒瓶碎片击中小腿。
2015年2月,黑龙江拜泉县一名6个月的小女孩被爆裂的啤酒瓶崩伤眼睛,造成眼球破裂。
2014年12月,安徽广德县人民法院审结一起产品质量纠纷案件,一名高中女生参加亲戚喜宴时,被酒席上突然爆炸的啤酒瓶炸伤,左眼角膜穿孔。
玻璃容器专家分析指出,各地频现的啤酒瓶爆炸伤人事件中,普遍存在的啤酒瓶“超期服役”问题难辞其咎。尤其是多次回收、反复使用的啤酒瓶比新瓶更易爆裂。
按照啤酒瓶标准,国家建议啤酒瓶回收使用期限为两年。但新京报记者近日走访,并对北京十余家大型超市、社区商店、菜市场所售啤酒进行随机抽样,发现市场上“超期服役”的啤酒瓶大量存在,“超期服役”啤酒瓶超过抽样总数的三分之一。
据中国塑料啤酒瓶行业发展现状与十三五规划研究报告显示,国家现行啤酒瓶标准起草人、全国日用玻璃标准化制定委员会秘书处张国秀5月8日接受新京报记者采访时透露,基于行业的发展以及玻璃瓶使用中存在的安全隐患,目前国家有关部门及相关专家正在商讨对原有标准的修订,拟对回收啤酒瓶质量加强监管。
啤酒瓶现行的国家标准,是1996年出台的《啤酒瓶标准GB4544-1996》,要求啤酒生产厂家必须使用B型防爆酒瓶,每件应在瓶底以上20毫米范围内打有专用标记“B”,同时标明生产企业的标记、生产的年、季。并“建议啤酒瓶回收使用期限为两年”。
正是因为使用期限并非强制性标准,使得在多起啤酒瓶爆破伤人的案件中,消费者向“超龄服役”啤酒瓶厂商维权,以及相关部门对“超龄服役”啤酒瓶进行查处时,都缺乏政策依据。
5月8日,国家标准委农业食品标准部相关负责人在接受新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现行《啤酒瓶标准GB4544-1996》已实施近20年,太过老旧,一些标准已不适应当前的行业发展,因此国家有关部门正在征集意见,以对老标准进行修订。但是否将对啤酒瓶使用年限进行修订或增加强制性条款,该负责人表示相关修订标准尚未确定。
而全国日用玻璃标准化制定委员会秘书处张国秀则表示,此前的国家标准,偏重对新玻璃瓶的质量控制,未注重对回收玻璃瓶的质量控制,而“正在讨论修订的新标准中,将增加加强对回收啤酒瓶的质量控制的内容”。至于如何具体规定,国家标准委人士称尚在讨论修订中。
专家建议消费者,购买啤酒时,除要仔细查看啤酒本身的保质期外,还要注意酒瓶底部标注的酒瓶生产年份。尽量选择划痕少,生产日期在两年以内的啤酒瓶,并在搬运啤酒时,减少摇晃和啤酒瓶间的碰撞,储存在阴凉处,避免高温、暴晒。更多相关信息请查阅中国报告网发布的2011-2015年啤破行业市场深度评估及行业发展趋势研究报告。
【版权提示】观研报告网倡导尊重与保护知识产权。未经许可,任何人不得复制、转载、或以其他方式使用本网站的内容。如发现本站文章存在版权问题,烦请提供版权疑问、身份证明、版权证明、联系方式等发邮件至kf@chinabaogao.com,我们将及时沟通与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