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现状:平台机制进一步完善,经济效益逐步显现
我国已在“一带一路”的政策指导下,实现三方面重要进展:
1)、签署合作备忘录,建立合作伙伴关系:与泰国、马来西亚、柬埔寨、印度、巴基斯坦、马尔代夫、南非等国签署了合作备忘录和联合声明,与多个沿线国家建立了合作伙伴关系。
2)、搭建平台合作机制、完善合作框架:在亚太经合组织、东亚合作领导人系列会议、中国-东盟合作框架等机制下建立了蓝色经济论坛、海洋环保研讨会、海事磋商、海洋合作论坛、中国-东盟海洋合作中心、东亚海洋合作平台等合作机制;
3)、举办相关会议,深化结盟:承办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博览会、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国际艺术节、世界妈祖海洋文化论坛等一系列主题活动,进一步增进理解、凝聚共识、深化海上合作。

参考观研天下相关发布的《2017-2022年中国民俗文化产业竞争现状及投资商机研究报告》
从实现的经济效益来看,主要有四方面:
1)、国际贸易显著受益:2016年,我国与沿线国家贸易额为6.3万亿元,同比增长0.6%,其中,出口3.8万亿元,同比增长0.7%,进口2.4万亿元,同比增长0.5%;
2)、非金融类投资显著提升:2016年,我国对沿线国家非金融类直接投资145亿美元,占对外投资总额8.5%,新签对外承包工程合同额1,260亿美元,同比增长36%。
3)外商投资环境优化:2016年,“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对华投资新设企业2,905家,同比增长34.1%,实际投入外资金额71亿美元。同时,我国企业也在沿线20个国家建设了56个经贸合作区,累计投资超过185亿美元,为东道国创造了近11亿美元的税收和18万个就业岗位;
4)、直接促进旅游人次及消费增长:预计2017年我国赴“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出境游人次将超过2500万,我国也将为一带一路沿线国家输送1.5亿中国游客和超过2,000亿美元的旅游消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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