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报告网讯:
1. 不利于实现社会进步
首先,高度保护性的产业政策不利于实现社会公正。近年来,小汽车产业的利润占机械行业的利润近六成,被称为带动中国GDP增长的支柱产业。但是这一高额利润是在政府保护性政策创造的不公平竞争当中通过垄断获得的,并且绝大多数留在该产业内部,以该产业工人的高额工资和高福利的形式出现,广大消费者利益没有得到体现。相比之下,中国家电业的市场化程度远高于汽车产业,具备较强的国际竞争力。海尔、长虹等企业的利润率很低,但整个民族从自由竞争实现的低价优质服务的产品中获益,社会财富得到了公正的分配。
此外,由于审批制是同权力结合在一起的,项目资金的管理、使用等基本被少数权力部门和个人控制,项目在高度垄断、封闭的状态下层层审批,缺乏有效监督和责任追究机制,寻租活动由此产生,导致财富分配不公,社会风气败坏。
汽车产业如果不能在一个完全市场化的平台上进行公正竞争,那么其对相关产业的带动意义就是让人怀疑的,更有可能是社会资源的一种巨大浪费和财富分配的不公。
其次,不完整的产业政策影响社会发展。由于城市规划不合理,公共交通严重滞后,交通管理不善等问题,在汽车产业迅速发展的同时,交通拥堵问题日益突出,已成为影响汽车产业发展乃至全社会发展的一个重要因素。自80年代以来,全国31座百万人口以上的大城市大部分交通流量负荷接近饱和,有的城市中心地区交通已接近半瘫痪状况,特大城市市区机动车平均时速已由过去的20公里左右下降到现在的12公里左右,相当于自行车的行驶速度。我国每年因交通拥堵,交通效率下降造成的经济损失达数百亿元。因此,如果产业政策与城市和交通规划长期不配套,交通拥堵问题将进一步严重阻碍社会进步与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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