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佛山市农业局公布,2009年1月1日起该市在水稻种植方面正式推行政策性农业保险。据了解,佛山市是广东省继中山和珠海后,第三个推出政策性农业保险的地区,该保险有望在2012年覆盖农业全行业。
保险单位为中国人民保险公司佛山分公司。按照规定,保险水稻每造每亩保险金额为600元/亩,保险费率为4.5%,即每造每亩保险费为27元/亩。这一费用由各级财政和参保人共同承担,市、区、街按比例为参保人补贴80%的保险费,参保人承担20%的保险费,即政府出21.6元,农民出5.4元。
水稻保险期限从被保险作物出苗或移栽成活时起,至作物收获期开始时终止。在保险期限内,由于自然灾害直接造成保险水稻的损失,损失率达到15%(含)以上时,参保人可以获得赔偿。
灾害发生后,参保人可直接向负责承保的保险公司报案。如果造成绝收,每亩最高可赔600元;如果在移栽成活—分孽期、拨节期—抽穗期、杨花灌浆期-成熟期,造成的部分或全部损失,在保险合同中也均有不同的赔付比例。按照规定,赔偿金额为不同生长期的最高赔偿标准×损失率×受损面积。损失率为单位面积植株损失数量/单位面积平均植株数量。
政策性农业保险的险种主要包括:种植业即水稻、花卉、蔬菜、香蕉、林木、荔枝、龙眼;畜牧业即生猪(不包括猪苗和能繁母猪)、三鸟、奶牛;养殖业即水产;还包括居民基本医疗补充保险。明年,佛山市各区可根据当地农业特色、发展优势和抗风险需要,在上列试点目录中自行选择试点险种,试点险种总数原则上不得超过3个。
根据规划,2009年佛山试点农业保险将覆盖全行业的40%以上,2010年覆盖面达到70%以上,2012年覆盖面达到100%。
凡在佛山市范围内从事农业生产的农户,以及注册地和生产地在本市的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农业园区等,均可根据险种的具体条款自愿参保。参保户由村委会、合作经济组织或龙头企业组织投保,只需在《投保明细表》上如实填写姓名、身份证号、投保面积、地块名称等内容,交上保险费并签字盖章就可以参加政策性农业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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