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源单位一般付款条件要求现汇预付,部分煤矿甚至要求先押部分煤款,对经营者而言占用资金情况比较普遍。而用煤单位一般付款条件要求货到验收合格后付款或规定一定时间的结算期限。正常情况下,大型的用煤单位,比如电厂、钢厂基本都是国企,处于强势地位,账期长短难以控制。以发电厂为例,对领导而言因为缺煤不能正常发电带来的政治责任要比因为亏损增加带来的经济责任大得多,所以一般情况下都能正常结算,但其资金充裕情况下可能三个月清账、资金紧张的时候有可能三年都不予结算。
2009-2015年中国煤炭供需平衡情况(亿吨)
年度 |
产量 |
表观消费量 |
进口量 |
出口量 |
2009年 |
29.6 |
30.7 |
1.32 |
0.22 |
2010年 |
32.4 |
34.06 |
1.85 |
0.19 |
2011年 |
35.2 |
37.27 |
2.22 |
0.15 |
2012年 |
36.6 |
39.4 |
2.89 |
0.09 |
2013年 |
39.7 |
42.89 |
3.27 |
0.08 |
2014年 |
38.7 |
41.55 |
2.91 |
0.06 |
2015年 |
37.5 |
39.49 |
2.04 |
0.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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