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北”地域界定:从“2+4”模式到“2+26”模式
从行政区划来看,华北地区囊括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但从大气污染防治的重心来看,华北所代表的地域与行政区划略有不同。总体来看,大气污染治理背景下的华北地区是以京津冀为核心并向周边地区扩散的防治带,其大体可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2+4”京津冀大气污染防治核心区。2015年5月19日,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防治协作小组第四次工作会议审议通过了《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联防联控2015年重点工作》,将北京、天津以及河北省唐山、廊坊、保定、沧州一共6个城市划为京津冀大气污染防治核心区,并提出“2+4”的协作模式,即北京市与廊坊市、保定市,天津市与唐山市、沧州市分别对接,京津两市重点在资金、技术方面支持河北四市,落实重点工程项目,共同加快区域大气污染治理步伐。
第二阶段:“2+26”京津冀污染传输通道。为确保完成《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确定的2017年各项目标任务,环保部于2017年2月17日出台《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7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将实施范围界定为京津冀大气污染传输通道,主要包括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石家庄、唐山、廊坊、保定、沧州、衡水、邢台、邯郸市,山西省太原、阳泉、长治、晋城市,山东省济南、淄博、济宁、德州、聊城、滨州、菏泽市,河南省郑州、开封、安阳、鹤壁、新乡、焦作、濮阳市等“2+26”城市。
自《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7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出台以来,业内人士针对华北大气污染等问题的研究主要基于“2+26”京津冀污染传输通道的地域背景下进行。本报告沿用这一分析模式,下文中“华北”所代表的地域具体指“2+26”城市所在省市,即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山东、河南。
“无煤区”概念界定:区域无煤到能源结构无煤
从目前已出台的多项大气污染治理政策中来看,“禁煤区”(无煤区)一词数见不鲜。如《河北省生态环境保护“十三五”规划》中明确提出对省内各市及京津冀城镇群建设规划的县城实行高污染燃料禁煤区管理,将保定市、廊坊市京昆高速以东、荣乌高速以北与京津接壤区域以及三河市、大厂回族自治县、香河县全部行政区域划定为禁煤区。我们认为,“无煤区”的概念有狭义和广义之分:参考中国报告网发布《2017-2022年中国新能源市场竞争态势及投资定位分析报告》
狭义“无煤区”:区域无煤。其含义是指政策划定的禁煤区,即在某一区域内实现无煤化。以《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实施保定廊坊禁煤区电代煤和气代煤的指导意见》中的要求为例,到2017年10月底前,禁煤区完成燃料煤炭清零工作,全部完成农村居民生活及采暖气代煤、电代煤。广义“无煤区”:能源结构无煤。其含义是指通过发展各类清洁能源替代煤炭,或通过环保改造提高煤炭使用效率的方式,从而降低煤炭在能源消费结构中的比重。广义的“无煤区”代表的是在环保压力倒逼下能源结构的变迁,其具体形式包括煤改电、煤改气、煤改光、煤改地热、燃煤设备的清洁改造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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