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门站价自2016年11月20日起允许上浮 我国天然气价格进一步理顺 。2015年11月18日,国家发改委发布《降低非居民用天然气门站价格并进一步推进价格市场化改革的通知》,宣布降低非居民用天然气门站价格,每立方米下调0.7元,从2015年11月20日起执行。同时,将非居民用气由最高门站价格管理改为基准门站价格管理。
参考《2017-2022年中国天然气产业发展态势及十三五投资方向分析报告》
2015年11月18日,国家发改委发布《降低非居民用天然气门站价格并进一步推进价格市场化改革的通知》,宣布降低非居民用天然气门站价格,每立方米下调0.7元,从2015年11月20日起执行。同时,将非居民用气由最高门站价格管理改为基准门站价格管理。降低后的最高门站价格水平作为基准门站价格,供需双方可以基准门站价格为基础,在上浮20%、下浮不限的范围内协商确定具体门站价格。方案实施时门站价格暂不上浮,自2016年11月20日起允许上浮,天然气价格进一步理顺。上浮前各省的天然气门站价价格如下表所示。
2016年10月,发改委发布《关于明确储气设施相关价格政策的通知》其中明确了储气服务价格由市场竞争形成,并鼓励城镇燃气企业投资建设储气设施,该通知或带动冬季储气调峰天然气价格的上调。随着天然气市场化改革的加速,天然气价格受供需关系影响程度正在不断增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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