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我国铁路融资方式改革的建议。根据2013年8月19日颁布的《国务院关于改革铁路投融资体制加快推进铁路建设的意见》,将铁路货运价格由政府定价改为政府指导价,增加运价弹性。
(一)建立真正的“政企分开”的铁路运输管理体系,确立铁路企业融资主体地位。
针对我国铁路长期国有控制、国家财政统一出资组织的情形,政府应逐步放开对铁路的经营权,使得铁路总公司在国家交通运输部门的监管指导下,有效行使对铁路生产的组织、协调、指挥,成为真正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经济实体。借助铁路的市场化,铁路企业自主选择融资渠道、引入多种融资方式,为社会资本的进入开启方便之门。
(二)建立与铁路市场化融资相适应的铁路运价机制。
铁路运输具有公益性,同时随着铁路市场化的增强,其商业性也将日渐突出。根据2013年8月19日颁布的《国务院关于改革铁路投融资体制加快推进铁路建设的意见》,将铁路货运价格由政府定价改为政府指导价,增加运价弹性。通过政府指导下的市场化运价机制,使铁路运价既符合公益性特征,在普通公民消费预期和经济收入承受范围之内,又能满足铁路运输商业化运作的盈利目的。
(三)区分铁路建设项目的公益性和经营性。
对于承担学生、伤残军人、涉农物资和紧急救援等公益性运输任务,以及青藏线、南疆线等有关公益性铁路,应当以政府财政融资和铁路基金为主导,铁路企业自主融资为辅,依托政府力量推动公益性铁路的建设,便民利民。建成后的运营亏损,应当建立完善核算体系,形成合理的补贴机制。对于具有良好经济效益客运和资源运输型铁路线,应当充分发挥铁路企业融资能动性,通过国内银行贷款、发放铁路建设债券和政府适当补贴等方式,完成前期建设融资,并通过通车后的经济效益逐年还款付息。
(四)放宽民间资本进入铁路行业的准入标准,规范投资行为。
在2004年通过的《中长期铁路网规划》中明确指出,到2020年,全国铁路营业里程达到12万公里,主要繁忙干线实现客货分线,复线率和电化率分别达到50%和60%以上,运输能力满足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主要技术装备达到或接近国际先进水平。面对这样的高速铁路网建设目标,对于铁路这样的自然垄断性行业,应放宽资金准入标准,吸引民间资本和地方政府资本以合营、联营、合作的方式进入铁路建设。
《中国铁路建设市场分析及发展动向研究报告(2014-2018)》由中国报告网铁路行业分析专家领衔撰写,主要分析了铁路行业的市场规模、发展现状与投资前景,同时对铁路行业的未来发展做出科学的趋势预测和专业的铁路行业数据分析,帮助客户评估铁路行业投资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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