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2014年我国物流行业政策环境和重要事项回顾。来自全球 140 个国家和地区 1100 家企业2000 名货代物流界代表,参加了这两个盛会。其中,境外参会企业代表占 60%。参会代表“一对一”洽谈达 28000 余人次。
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由点到面有序展开。 国际货代物流业是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的重要组成内容,自 2012 年 1 月 1 日始在上海市率先试点,2012 年 7 月 31 日经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批准,北京等 8 省市至 12 月底前完成新旧税制转换。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对国际货运代理业负税略有增长,征税总体平稳。值得注意的是,财税<2013>37 号文新税政的调整引起全行业的轩然大波。对 37 号文进行正确解读,并提出新政纳税的政策管理、措施、建议,对企业会有帮助。协 会在收到 37 号文后,迅速召开企业座谈会,征询各省市协会会员反映,并书面报告商务部。
2.商务部正式颁布《商务部关于加快国际货运代理物流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物流业健康发展政策措施的意见》(国办发[2011]38 号)和《服务贸易发展“十二五”规划纲要》(商服贸发[2011]340 号),推动国际货运代理物流业持续健康发展,2013 年 1 月 8 日,商务部特提出了指导意见,提出准确把握国际货代物流业的内在规律和发展趋势,充分发挥国际货代物流业的应有作用,把其作为促进服务贸易发展的一项长期工作抓紧,抓好,抓出成效。
3.最高法院主持制定、协会协助、参与的《关于审理海上货运代理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于 2012 年 5 月 1 日正式实施,这是继国务院办公厅 5 号令之后,第一部冠名货运代理的法律法规,除条款内容外,对行业地位、社会影响也起到积极作用。
4.国际货代教育培训工作升级由中国国际货运代理协会、中国高等教育培训中心共同筹备的,在中国职业院校开设,以行业牵头,行政、企业、院校联教机制为保障,以国际货运代理为专业学科,以中、高职连接衔接应用本科为学制体系,并以远程教育为平台,以职业特征为内容,为货运代理课堂教育及企业在岗人员培训为方向的国际货运代理职业教育与职业发展集团已正式创立。
5.行业交流进一步强化中国国际货运代理协会和 WCAF 共同主办的 5 月 28 日-6 月 1 日的京交会和 9 月 17 日-19 日的第九届(厦门)中外货代物流企业洽谈会圆满结束。来自全球 140 个国家和地区 1100 家企业2000 名货代物流界代表,参加了这两个盛会。其中,境外参会企业代表占 60%。参会代表“一对一”洽谈达 28000 余人次。2012 年,首次在中国举行两次全球性洽谈大会,及许多国家和地区的企业代表连续踊跃参会,说明中外货代物流企业洽谈会作为全球最负盛名的行业交流、交易盛会之一,代表中国经济改革开放 30 余年的成就,成为世界贸易大交流、大合作的中心。
《中国能源物流行业市场分析与盈利前景预测报告(2014-2018)》由中国报告网物流行业分析专家领衔撰写,主要分析了物流行业的市场规模、发展现状与投资前景,同时对物流行业的未来发展做出科学的趋势预测和专业的物流行业数据分析,帮助客户评估物流行业投资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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