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提示:除了国家层面之外,一些地方也纷纷出台法规,加强对港口的规范。《山东省港口条例》2010年4月1日正式实施。其规定了港口规划建设的基本程序,明确了对港口岸线、管理、安全、监督专门的地方性法规,操作性强,对促进山东港口的建设和发展必将起到重要的推动作用。
自《港口法》实施以来,我国港口法制化建设不断加快。2010年,我国的港口相关法律法规也进一步完善。
2010年3月1日,《港口经营管理规定》正式实施。该法规对港口经营人资格、管理部门职责、从事港口理货人、从事船舶污染物接收经营人等各方面进行了详细规定。同时,也启用了新版《港口经营许可证》。
除了国家层面之外,一些地方也纷纷出台法规,加强对港口的规范。《山东省港口条例》2010年4月1日正式实施。其规定了港口规划建设的基本程序,明确了对港口岸线、管理、安全、监督专门的地方性法规,操作性强,对促进山东港口的建设和发展必将起到重要的推动作用。
而《广西壮族自治区港口条例》也已通过,并于2011年1月1日起实施,港口行政管理部门工作人员不得参与或者变相参与港口经营,否则将受到严惩。
此外,我国专项港口法规也有进一步发展。2010年9月29日,《江苏省渔业港口和渔业船舶管理条例》获人大常委会通过,并于2011年1月1日起实施。《条例》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渔业港口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加大财政投入,加强渔业港口建设、维护以及渔业船舶安全生产与救助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协调管理机制,提高渔业港口和渔业船舶监督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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