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海上风电是可再生能源发展的重要领域,国家能源局日前发布的数据显示,截至2015年7月底,纳入海上风电开发建设方案的项目已建成投产2座、装机容量6.1万千瓦,核准在建9座、装机容量170.2万千瓦,核准待建6座,装机容量154万千瓦。
海上风电是可再生能源发展的重要领域,国家能源局日前发布的数据显示,截至2015年7月底,纳入海上风电开发建设方案的项目已建成投产2座、装机容量6.1万千瓦,核准在建9座、装机容量170.2万千瓦,核准待建6座,装机容量154万千瓦。
我国海上风能资源丰富,加快海上风电项目建设对于促进沿海地区治理大气雾霾、调整能源结构和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具有重要意义。国家能源局去年12月对外公布了《全国海上风电开发建设方案2014-2016》,总容量1053万千瓦的44个海上风电项目列入开发建设方案。显然,目前的状况与该规划相距甚远。相比陆上风电,我国海上风电在自然、技术、财务方面风险更大,对环保的要求也更高,这也是导致其发展缓慢的重要因素。为此,国家能源局要求,要进一步做好海上风电开发建设工作,加快推动海上风电发展。日前,国家能源局提出六方面措施力促海上风电建设,其中针对地方能源主管部门的建议最受业界关注。
进展缓慢
为促进我国海上风电的发展,国家能源局已经批复天津、河北、辽宁、江苏、浙江、福建、广东、海南等8个省市海上风电规划项目。但是这些项目进展缓慢,目前仅江苏省的龙源如东试验风电场扩建项目和响水C1#项目全部建成投产,规模分别为4.92万千瓦和1.25万千瓦,其余都还未建成投产。
“不仅建设速度缓慢,目前我国海上风电项目的核准速度也较为缓慢。”中国风电行业知名专家施鹏飞告诉记者。“在2010年就已经完成招标的合计容量100万千瓦4个海上风电特许权项目,推迟到2013年才核准。”
而这与我国海上风电存在的技术风险、财务风险和自然风险有重要关联。据必维国际检测集团中国区新能源事业部经理田磊介绍,我国目前还没有出质保期的海上风电项目,所以仍处于摸索阶段。另外,海上风电由于起步晚,各项相关的法律法规还不健全,所以目前还属于“高风险行业”。
不过,国家可再生能源信息管理中心副主任郭雁珩对此却表示乐观,他认为:“目前,我国海上风电虽然处于起步阶段,但随着‘十三五’规划的逐步完善,风电规划目标有望调升,海上风电扮演的角色将愈发重要。”在他看来,海上风电具有风速较高、风频稳定、切变小、资源丰富、不占土地、适宜大规模开发等特点,且海上风电靠近经济发达地区,距离电力负荷中心近,电力消纳能力强,不存在接入和限电问题。基于以上特点,可以看出海上风电是可再生能源发展的重要领域。
郭雁珩表示:“能源主管部门希望这44个项目能在‘十三五’建成,充分发挥示范效益,带动海上风电产业发展。此次对全部44个项目开发建设情况进行通报,既是对未完成项目的鞭策,也是鼓励相关部门加快推进项目,突出了这批项目在未来风电规模化发展中的特殊地位。”
据了解,当前建设投资成本高而盈利能力低是海上风电踌躇不前的重要原因。目前我国海上风电每千瓦造价基本在1.5万元至2万元之间。在现行的电价政策下,能盈利的海上风电项目很少,而除去价格因素,海上风电建设还有多重问题亟待解决。
据郭雁珩介绍,海上风电开发涉及海域使用、海洋环评、海事、军事等领域,各部门对发展海上风电的认识不一,尽管目前国家能源局会同国家海洋局制定了支持海上风电发展的有关管理制度和办法,但在实际操作中,各地相关职能部门的管理标准不一,延长了前期工作的周期。“目前海上风电项目海域使用论证获取许可、通过海洋环评、通航安全论证的周期仍需要较长时间。”郭雁珩说。
“此外,还有一个现实问题是,大型风电设备制造、海上风电施工设备制造、海底电缆制造和敷设等关键技术相对薄弱,海上风电机组的可靠性也有待进一步加强。”施鹏飞告诉记者:“我国近海多为软土地基,风电场区域面积普遍偏小,风机排布密集,尾流影响大,这会影响机组疲劳、振动等问题。目前风电场设计寿命为20年,但在我国考虑到投资成本,需要将寿命设定为25年。”
政策加码
尽管风险很多,但随着我国陆上风电优质资源越来越少,发展海上风电是大势所趋。施鹏飞表示:“目前我国海上风电由‘积极推进’改为‘稳步发展’,已经安排了1000万千瓦的海上风电项目做准备,这是最大的机会。”
针对海上风电进展较慢的情况,国家能源局日前提出了六方面措施:一是沿海各省级能源主管部门要系统分析建设方案落实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提出切实可行的解决措施和进度计划。二是鼓励省级能源主管部门向省(区、市)政府建议,并积极协调财政、价格等部门,在国家价格主管部门确定的海上风电上网电价基础上研究出台本地区的配套补贴政策,提高项目的收益水平和海上风电的市场竞争力。三是各省级能源主管部门要简化审批流程和管理程序,建立部门间的统筹协调机制,帮助企业协调落实项目建设的用海场址等问题,促进具备条件的项目尽早开工建设。四是电网企业要积极做好列入海上风电开发建设方案项目的配套电网建设工作,落实电力消纳市场。海上风电并网工程要优先纳入电网企业年度建设计划和资金安排,加快推进配套电网送出工程建设,确保海上风电场本体工程与配套电网同步建成投产。五是各项目投资主体应加快内部管理流程和决策程序,着力推动项目进展,同时,各项目投资主体之间要加强信息沟通和技术交流,共享技术进步成果和建设管理经验。六是各项目投资主体要按月向国家可再生能源信息管理中心报送项目建设信息。省级能源主管部门要做好本地区海上风电项目实施进展的协调、监督和检查,监测项目建设进展情况,认真分析和评价实施效果。
“前三点要求囊括了前期进度安排、补贴政策、审批流程简化三个方面,全面为海上风电发展保驾护航。”郭雁珩说,“从长远看,列入建设方案的项目一旦建成,规模化效益就会形成,海上风电的市场竞争力也将逐步凸显。”
相关行业资讯请查阅:中国小型风电市场深度分析及未来五年投资方向分析报告。
【版权提示】观研报告网倡导尊重与保护知识产权。未经许可,任何人不得复制、转载、或以其他方式使用本网站的内容。如发现本站文章存在版权问题,烦请提供版权疑问、身份证明、版权证明、联系方式等发邮件至kf@chinabaogao.com,我们将及时沟通与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