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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破解风电消纳难题,保障东北区域风电消纳,多年来,东北电监局积极探索,切实促进风电消纳。2013年,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出台,东北电监局在机构改革期间,按照国家能源局工作部署,继续积极推进区域内电力监管工作,通过行政手段和市场化手段相结合,1~5月风电消纳监管成效明显,取得了节能减排和经济效益双赢的显著效果。
1~5月,从电量上看,东北区域风电发电量162.36亿千瓦时,同比增加41.897亿千瓦时,同比增长34.78%,增速是总发电量增速的近9倍(总发电量增速为4.07%)。
从利用小时数上看,风电发电利用小时数为864小时,同比增加108小时;当期火电利用小时数为1698小时,同比下降141小时。从节能减排效果上看,相当于节约标煤176万吨,减少二氧化硫排放1.8万吨,减少二氧化碳排放570万吨。从经济效益上看,可为东北地区发电企业整体带来16亿元以上的边际效益。
据了解,1~5月,东北区域全社会用电量1608.16亿千瓦时,同比增长仅为4.42%;风电装机容量为1916.5万千瓦,同比增长13.57%,占东北区域发电总装机的17.44%;风电发电量34.78%,占东北全网发电量的9.85%。风电发电电力和发电量屡创新高,风电实发最大电力945万千瓦,占全网供电电力23.61%,发生在4月2日;风电单日最大发电量1.9亿千瓦时,占当日全网供电量21.06%,发生在4月13日。
东北电监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东北区域风电消纳取得较大突破的原因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是全国首创风电节能调度制度,通过行政手段确保风电优先上网。2012年7月,东北电监局印发了《东北区域风电节能调度监管暂行办法》,这是我国首次出台针对风电的节能调度监管措施,标志着东北区域可再生能源全额保障性收购监管工作跃上新台阶。办法明确在保障电网安全稳定运行的前提下,优先调度电网覆盖范围内风电场发电,实行节能精细化调电,促进可再生能源收购。
二是对送华北电量“总量不变,结构调整”,将送火电调整为送风电,以市场化手段促进区域间电力资源优化配置。在原国家电监会的支持下,东北电监局于2013年1月份出台了《东北电网富余风电送华北电量交易组织暂行办法》,标志着东北富余风电送华北市场机制正式建立。该机制建立后,通过对送华北电量结构进行调整,总量不变,将40亿火电送华北部分调整为40亿风电送华北。目前,东北电网富余风电送华北电量交易已在东北电力交易平台开展了五次交易,东北地区风电企业积极参与申报,累计28亿千瓦时挂牌电量全部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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