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合同煤价
有媒体报道称,电力企业日前建议相关部门限制煤价上涨。厦门大学能源经济研究中心主任林伯强表示,国家控制煤炭价格是缓解电煤问题的一个思路,但同时意味着市场化改革的后退。
国家安监总局调度中心潘
伟尔博士告诉记者,虽然国家没有明文限制煤价上涨,但已经有了相关调控信息,要求煤炭企业按照订货合同规定价格供煤。
去年年底,2008年电煤合同价每吨基本上涨40元,远远落后于当前煤炭市场价格的涨幅。“如果按合同价格涨10%来执行,对煤矿有所损失,电力企业应该能接受。”潘伟尔表示,目前国际市场电煤价格已经达到130美元/吨左右,同比涨幅在90%以上,煤炭企业可能会有继续提价的冲动,“现在电力企业也要求煤企按照合同价来执行。”
潘伟尔认为,电力企业准确把握了今年煤炭价格的走势。“2006、2007年的价格一直都谈不拢,最后签合同都是一直拖着,但2008年的合同签得很痛快。现在来看,价格已经不是涨40元的问题,而是两倍三倍的问题。”
阶梯电价
不过,潘伟尔表示,能否按合同价执行还有待观察,电力企业的现实压力还需要适当调整电价来解决。
林伯强也持同样意见。他表示,如果担心CPI太高,可以采用“局部联动”的办法来调电价。“例如,煤电联动后,全联动电价估计要涨5分,那改为只涨2分,让电力企业暂时渡过难关。”林伯强认为,煤电联动是政府定的,完全不履行也有损政府威信。
潘伟尔则提出了“阶梯电价”的思路。“在民用电力价格上,应该有一个既使穷人受益,又使富人满意的价格,但现在我们都是一样的价。”他表示,从国外的政策来看,一般是制定一个基本电量满足居民基本的用电需求,这部分电量执行基准价,超出基本电量之外的就要执行更高的价格。
补贴或减税
林伯强认为,国家还可以通过补贴或减税的方式缓解电企压力。他表示,补贴可操作性相对较低。“同石油行业不一样,电力企业产权分布比较广,不仅有中央国有股权,还有地方政府的。”
总体来看,林伯强认为减税的可操作性最高。“电厂现在的问题是成本超过电价,因此政府可以通过减税降低成本。由于税率是统一的,操作起来也比较方便。将税率下调或者先征后退都是可行的。”他表示。
煤电矛盾比较突出的山东省的一些专家则建议,考虑到当前提升社会用电价格可能对物价带来的连锁反应,以及电网与电厂存在的利润差距,国家可以从产业链内部来解决问题。例如,适当上调符合“两型”社会要求的发电企业的上网电价,使销售电价不提升,却能达到电厂扭亏和调控的目的。而对于两大电网公司,国家可以根据其年度盈利情况,以及上网电价上调后的影响给予适当的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