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工业投融资问题是电力“十一五”规划凸显的八大问题之一。我国的资源国情决定了我国能源结构以火电为主,水电、核电、风电所占比重较少,电力结构发展不平衡。由投资拉动的工业快速增长。电力的高需求,使得我国发电装机容量不够,电网输配能力不足,造成许多地区电力供应紧张。未来5到10年,随着国民经济的快速发展,区域性、结构性、季节性、时段性缺电现象更加严重。
一、中国电力行业投融资体制存在的问题
我国电力投资体制改革所形成的投融资新格局,对调动各级投资主体的积极性、快速发展电力工业“功不可没”。然而,与市场经济的不适应性和体制深层次矛盾较为突出,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电力投资的结构性矛盾日益突出
就电力投资体制改革而言,集资电厂、中外合资电厂、外商独资电厂以及其他投资形式的电厂相继出现,电源环节出现投资多元化局面。在电源投资决策方面,存在投资冲动、投资规模膨胀的问题。电网投资主体应是管理电网的电力企业,现阶段仍是单一化主体。
2.可再生能源的投融资激励政策不足
为支持可再生能源的发展,国家与地方政府已出台的一系列与投融资相关的激励政策作用明显不够,主要表现在:①中央与地方部门的补贴政策不到位;②增值税和增值税的附加税,目前只有小水电按6%征收增值税,享受了优惠政策,但是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更高的大水电与风电则不能享受这一待遇;③价格政策。当前国家出台了风力发电的还本付息政策,并且规定电网要全部收购,这一政策实质上是由新电新价政策衍生的,如不与其他政策措施配套,作用还是有限的;④低息贷款政策。国家对风力发电目前有占一定投资份额的低息软贷款,以增加项目的融资能力,对于小风力发电和光伏发电有一定总额限制的贴息贷款,一般由农村能源专项贷款资金贴付。
3.技术改造和节能投资资金来源短缺
火力发电本身就是高耗能、高污染行业,如不进行科技创新,终将被淘汰。电力企业内部动用自己的技术改造资金中的一少部分用于安排降低厂用电率和线损率的工程项目中,其他节能投资基本短缺。
4.中央与地方合资的电力项目产权不清
电力企业应当组建“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现代企业制度,建立与完善现代电力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但我国在国电公司控股和参股的电力项目中,股份持有者多数为地方政府或地方企业,这就产生了产权的划分归属与管理问题,进而影响到地方企业的投资决策和融资能力。
二、我国电力行业投资结构优化发展趋势
1.发展再生能源电力是投资结构优化的重点
根据我国未来的可持续发展战略要求,国家将充分重视可再生能源的发电利用。我国水力资源可开发利用能力达378亿千瓦,位居世界第一。
2.加大对电力工业科技进步的投入是电力可持续发展的必经之路
提高科技水平,降低资源消耗和发电成本,减少企业低水平重复开发,避免无序开发带来的投资风险和技术风险,是电力行业可持续发展的必经之路。
3.电源结构的改进和优化势在必行
通过传统火力发电的技术改造,产业升级和更新,进一步优化火电结构,保护生态环境。今后电源结构的改进和优化趋势是压缩低效率、高污染的小火电,提高规模适度机组和高性能机组的比重,并根据条件和需要,安排“以大代小”项目的建设,加快电力工业的重组力度,向优化资产配置,提高企业效率,改善地区结构的方向努力。
4.节能投资力度加大,高耗能产业在我国用电构成中的比重降低
重点解决黑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等四大用电行业的高耗能问题。提高能源利用效率,使我国工业向可持续、高效率、低消耗、高产出的方向发展。压缩高耗能产业在工业结构中的所占比重,调整传统产业结构的布局,加速发展高附加值、低消耗的产业,淘汰设备、技术、工艺落后和浪费资源的企业,建立科学的能源消耗指标评价体系,监控各行业和地区电力的运行,切实转变电力增长方式,实现从增加数量和规模到重视提高质量和效率的转变。
三、我国电力行业发展的投融资政策建议
根据电力投融资体制存在的问题和电力行业投资结构优化发展趋势,解决投融资体制的深层矛盾,要继续推进电力投融资体制的转变,积极引入市场机制。
1.加强企业投资主体的地位,建立投融资风险约束机制
按照市场引导投资、企业自主决策、银行独立审贷、投融资方式多样、中介服务规范、宏观调控有效的新型投融资体制,要继续推进电力行业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改革,建立以电力企业作为投资主体、投资决策自主、风险自负、政府间接调控的资本要素配置机制和管理制度,逐步实现电力企业投资行为市场化。加强政府投资管理,建立电力项目决策风险责任制。
2.加快电力企业股份制改造,建立健全企业法人治理结构
对原有电力企业继续深化公司制和集团化改革,培育和发展多元投资主体,吸引国内外的战略投资者,并通过政策引导提高民营资本的比重。通过对现有企业的股份制改制,逐步建立健全企业法人治理结构。
3.积极利用资本市场,激活电力投融资活动
改善财务状况、优化资本结构、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高融资能力是电力行业长远的发展战略,这一战略必须依托于资本市场。①要积极推进发电集团的整体上市,以提高发电集团的整体竞争力;②电力企业收益稳定,具有可靠的偿债能力,具备公司债筹集资金的良好属性。③积极推动电力资产证券化,并且鼓励电力企业积极探索与资产证券化同时进行的资金信托、电力产业投资基金等新型融资工具的尝试,培育机构投资者;④鼓励电力企业通过资产经营权转让、国有股减持、股权转让和出售、出租等多种方式,盘活存量,收回部分资金用于转化为新增投资的资本金。
4.国家要加强可再生能源投融资优惠政策的力度
发展可再生能源是电力行业可持续发展的必经之路,但我国还没有比较完整的激励可再生能源发展的政策。因此国家要加强可再生能源投融资优惠政策的力度:①国家政策性银行对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和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给予优先贷款,并给予延长还款期和贴息;②组建地方性可再生能源开发公司,将已建水电站、太阳能电站、风能电场通过资产重组方式交给开发公司作为资产量,实行集团化经营;③在水电和非水电可再生能源发电工程建设中引入市场竞争机制,优先建设投资小、周期短、上网电价低的项目,对中标项目在还本付息期间电价高于化石燃料发电电价部分予以补贴;④中央政府负责大型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的补贴,地方政府负责中小型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的补贴。
5.建立节能投融资制度
为鼓励电力企业增加节能和科学管理投资,政府要通过颁布法规规定电力公司的节电责任,成立独立的节能和电力需求管理机构,并从通过资本市场筹集的资金提取一定比例设立专门的基金,用于扶持能源效率高的投资项目。为全面推进节能,国家应恢复低息的节能贷款或提供无息贷款,加大提供优惠节能贷款的力度。成立国家级的节能投资公司,积极开发节能产业,提供公共的节能服务,并促进节能服务逐步市场化。
【版权提示】观研报告网倡导尊重与保护知识产权。未经许可,任何人不得复制、转载、或以其他方式使用本网站的内容。如发现本站文章存在版权问题,烦请提供版权疑问、身份证明、版权证明、联系方式等发邮件至kf@chinabaogao.com,我们将及时沟通与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