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考观研天下发布《2017-2022年中国水电市场竞争调研及投资价值分析报告》
在政策的推动下,水电的利用小时主要与来水情况挂钩,与用电需求的相关性较低。如在经济景气度较差的2015年,水电的利用小时并未出现下滑,反而因为超强厄尔尼诺事件而显著高于常年均值。
我国水电发展经历了一个十分漫长的过程,然而此期间水电的电价政策变化较小,基本上是按照“一厂一价”进行核定,核定的基准为水电站的投资额。
早在2004年,国家发改委在《关于疏导华北、南方、华中、华东、东北、西北电价矛盾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04〕1036、1037、1038、1039、1124、1125号)
文件中就对水电较为丰富的地区核定了水电标杆电价,开启了水电电价标杆化的系统。然而由于不同水电站开发成本差异大、调节能力不同以及水电税率差异等原因,统一的标杆电价政策难以满足不同水电站的定价要求,此后国家在后续的价格调整中取消了各地的水电标杆上网电价。
2014年1月11日,国家发改委发布了《关于完善水电上网电价形成机制的通知》,将水电上网电价分为省内和跨省区两部分:省内上网电价实行标杆电价制度,跨省区价格则按照落地省份电价倒推确定。至此,我国水电定价出现三种模式:2014年2月以前投产的水电站,仍旧按照“一厂一价”的机制执行;2014年2月以后投产的省内调度水电站,原则上按照该省的水电标杆上网电价执行;2014年2月以后投产的跨省区送电的水电站,按照落地省份燃煤发电标杆上网电价倒推执行。
此外,水电公司的分红比例也较为稳定,在水电公司业绩不随经济走势变动的背景下,稳定的分红比例也意味着相对稳定的现金收益,水电公司表现出类似债券的优质现金收
长江电力:长江电力是水电板块中业绩最稳定的公司,其分红在过去十年间也保持着最稳定的比例。2015年起,公司启动了三峡集团旗下川云公司(向家坝和溪洛渡水电站)的资产注入工作,并作出了2016-2025年之间的高额分红承诺:2016-2020年不低于每股0.65元的分红,2021-2025不低于净利润70%的分红。
川投能源:2009年以前川投能源尚未收购二滩公司(现雅砻江公司)的股权,田湾河水电站尚未建设完工,严格意义上不算真正的水电公司。在2009年田湾河梯级电站纷纷投入运行、二滩公司收购完成后,公司的分红比例持续上升。2013-2014年经历了锦屏一级、锦屏二级和官地水电站的投产运行,分红比例有所回落,之后又进入持续上升的趋势,截至2016年分红比例已经达到37.56%。
桂冠电力:2013年以前的分红比例波动性较大,主要系龙头水库未成,公司利润随来水波动较高。龙滩水电站投产之后公司旗下电站调节能力增强,2013年起开始了稳定的分红。2015-2016年由于龙滩水电站的资产注入以及集团方面的要求,分红比例略出现波动,但是平均来看仍稳定在50%左右。
黔源电力:黔源电力是典型的业绩波动受来水影响非常大的公司,在2011和2013两个枯水年甚至业绩为负,业绩的高波动性也让公司的分红上下波动幅度较高,仅在业绩为正时进行分红。
由于火电板块一力承担了电力行业的上下游周期性博弈,给予了包括水电在内的其他清洁能源优异的发展环境。水电行业在政策的支持和促进下,具备了防御性行业的基本素质——业绩表现不随宏观经济波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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