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日本模式中,回收体系的建设以企业为主导,利用零售商、汽车经销商或者加油站的服务网络向消费者回收废旧电池,回收路线与销售路线相反。同时政府明确生产商为电池回收的责任主体,并对生产商给予一定的补贴,以提高回收积极性。
目前日本在动力电池梯级利用方面建立了一套“电池生产销售-回收-再生处理”的回收利用体系,包括日产和住友合资的4REnergy、SHARP、NEC等企业在内的多家日本公司,都在进行将退役锂电池用来组建用于太阳能发电、风力发电的蓄电系统的研发和应用。
以日产汽车“聆风”上市前和住友集团合资成立的4REnergy公司为例,其主要从事电动汽车废弃电池的再利用,在日本和美国销售或租赁的的日产聆风汽车的报废电池通过再加工和再销售即可作为住宅和商用的储能设备,目前已经开发了标称功率分别为12、24、48、72、96kW的家用和商用储能产品。
参考观研天下发布《2018年中国锂电池市场分析报告-行业运营态势与发展前景研究》
美国废旧电池等再生资源的回收利用管理以市场调节为主,辅以环境保护标准进行管理性约束。非营利组织如美国便携式可充电电池协会(PRBA)等则向公众进行宣传教育,引导公众积极配合废旧电池回收。
商业化进展方面,从2011年开始,通用汽车与ABB开始合作试验如何利用雪佛兰Volt沃蓝达的电池组采集电能,回馈电网并最终实现家用和商用供电。2012年11月通用汽车公司与ABB近日在美国旧金山共同展示了一项未来电池再利用的全新尝试:将五组使用过的雪佛兰Volt沃蓝达蓄电池重新整合入一个模块化装置,可以支持3-5个美国普通家庭2个小时的电力供应。
(3)德国模式:法律政策规范市场秩序,基金推进回收体系市场化建设
依据欧盟和德国关于电池回收法规的规定:在德国,电池生产和进口商必须向消费者介绍免费回收电池的地点,最终用户有义务将废旧电池交付给制定回收机构。此外德国利用基金和押金制度,已建立便携式电池和铅酸电池的回收利用体系,且运行良好。
德国的便携式回收体系是欧洲最大的便携式电池回收组织,其成员主要包括电池生产商和经销商。电池回收点覆盖超市、商场、城市和乡村,通过三种安全标记分类收集电池,以便在运输和存储过程中采取不同的安全策略,其中,绿色箱子收集普通电池,黄色箱子收集高能电池(500g以上的锂电池),红色箱子收集受损高能电池。
商业化进展方面,2015年,博世集团、宝马和瓦滕福公司就动力电池再利用展开合作,该项目利用宝马ActiveE和i3纯电动汽车退役的电池建造2MW/2MWh的大型光伏电站储能系统,该系统由瓦滕福公司负责运行和维护,项目将建在德国柏林,预期将于2015年年末投入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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