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残疾人康复机构分为三个层级:综合和专科的康复机构、综合和专科医院及疗养院中的康复医学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康复治疗室。
我国政府高度重视残疾人健康权利保障,尤其是十八大以来,党中央提出的“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残疾人一个也不能少”的论述,不断出台相关政策,大力推进残疾人康复服务事业。
政策 |
发布时间 |
发布单位 |
主要内容 |
《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行动实施方案》 |
2016.06.02 |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务院扶贫办 |
到2020年,有需求的残疾儿童和持证残疾人接受基本康复服务的比例达80%以上。以县(市、区)为单位,在政府统一领导下,残联、卫生计生、扶贫办等相关部门协调行动,负责制定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行动工作方案,做好工作部署,开展督导检查,筹集并统筹使用相关经费。为每个社区(村)配备一名社区康复协调员,与社区(村)医生共同组成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小组。以县(市、区)为单位,针对视力、听力、言语、肢体、智力、精神等各类残疾人的康复服务需求,选择符合条件的医疗卫生机构、残疾人康复机构、残疾人专门协会、助残社会组织等相关机构或组织作为康复服务机构。康复服务机构由县(市、区)残联商卫生计生等部门确定。 |
《残疾人康复服务“十三五”实施方案》 |
2016.10.12 |
中国残联、国家卫生计生委、民政部、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
到2020年,构建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与残疾人康复需求相适应的多元化康复服务体系、多层次康复保障制度,普遍满足城乡残疾人的基本康复服务需求。有需求的残疾儿童和持证残疾人接受基本康复服务的比例达80%以上。完善多层次的残疾人康复保障政策。将残疾人健康管理和社区康复纳入国家基本公共服务清单,将社区医疗康复纳入社区卫生服务,建立0-6岁儿童残疾筛查工作机制。落实好将康复综合评定等20项医疗康复项目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政策。 |
国务院关于建立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的意见》 |
2018.07.10 |
国务院 |
到2020年,建立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相适应的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体系,形成党委领导、政府主导、残联牵头、部门配合、社会参与的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工作格局,基本实现残疾儿童应救尽救。到2025年,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体系更加健全完善,残疾儿童康复服务供给能力显著增强,服务质量和保障水平明显提高,残疾儿童普遍享有基本康复服务,健康成长、全面发展权益得到有效保障。 |
《残疾人基本康复服务目录(2019年版)》 |
2019.07.05 |
中国残联、民政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国务院扶贫办 |
各省(区、市)要结合本地残疾人基本康复服务和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工作实际,在《目录》基础上,细化、完善本地基本康复服务目录,加大残疾人基本康复服务供给、保障、管理力度,进一步满足残疾人基本康复服务需求,确保如期完成《“十三五”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规划》确定的“残疾人基本康复服务覆盖率达80%”任务目标。 |
在政策的推动下,近年来我国残疾人康复机构从无到有,建设队伍越来越专业,服务能力日益提升。截至2019年底,全国已有残疾人康复机构9775个,投同比增长8.2%。
从残疾人康复机构类型来看,2014-2019年,肢体残疾人、精神残疾人、视力残疾人三类机构的数量占比最多,分别为53.08%、15.48%、10.76%。
以上数据资料参考《2020年中国残疾人康复机构行业前景分析报告-市场深度分析与投资前景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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