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中国医药流通企业当前竞争格局分析。医药流通企业原有的销售管道分为两类,一类是医疗机构,一类是社会零售。“基本药物制度”将使医院用药价格降低,使得原本泾渭分明的顾客群(医院和社会零售)界限将逐渐模糊,给部分顾客提供了选择,增强了顾客的议价能力。
参考:《中国医药流通行业专项调研及未来五年投资商机研究报告》
1、供方议价能力。
医改新政提出建立“基本药物制度”,这一制度的建立无疑将加强部分获得基本药物生产资格企业的议价能力,再加上基本药物对其他药物的挤出效应使得其在市场上的占用率将进一步提高,对医药流通企业的获利能力提出了挑战。
2、顾客议价能力。
医药流通企业原有的销售管道分为两类,一类是医疗机构,一类是社会零售。“基本药物制度”将使医院用药价格降低,使得原本泾渭分明的顾客群(医院和社会零售)界限将逐渐模糊,给部分顾客提供了选择,增强了顾客的议价能力。
3、替代品。
“基本药物制度”确认的各类基本药物,其利润空间与医药流通企业现有的药物销售组合所形成的利润空间必将不同,对企业的应变能力以及议价能力提出了考验。
4、潜在的竞争者。
“基本药物制度”规定“基本药物实行公开招标采购,统一配送,减少中间环节,保障群众基本用药。国家制定基本药物零售指导价格,在指导价格内,由省级人民政府根据招标情况确定本地区的统一采购价格”,加上地方保护主义,给原本并不具备和全国性医药流通企业竞争的区域尤其是省级医药流通企业增加了竞争能力,加之境外资本的觊觎,潜在的竞争者对医药流通企业的威胁较以往更加强烈。
5、现有的竞争者。
医改新政出台前,医药流通企业和医药商业企业的大佬,如国药、上药、九州通、南药等基本属于差异化竞争,各自有各自的竞争优势,并占据着各自的细分领域,总体竞争强度并不是太大。医改新政出台后,特别是“基本药物制度”的建立,使得医院与社会零售之间的界限变得模糊,大佬们之间的竞争将增强。“医药分离”在本次医改方案中虽未直接谈及,但肯定是医改的方向,原有的竞争格局势必被打破,一些受地方政府保护的省级医药流通企业将因此而成为上述大佬们在局部市场的强有力的竞争者。
从上面5个方面的分析可以得出,医改新政,尤其是“基本药物制度”的建立,将对现有的市场格局产生极大的冲击力。医药流通企业必须认真应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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