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策环境(P)
医药流通行业是关系到国民健康生活的重要行业,近年来全国相关部门及各地政府均积极出台相关政策规划明确鼓励推动药品流通行业发展。
在国家层面,2016年12月,商务部发布《全国药品流通行业发展规划(2016—2020年)》,鼓励药品流通企业通过兼并重组、上市融资、发行债券等多种方式做强、做大,加快实现规模化、集约化和现代化经营。
在地方政府层面,广东、北京和上海市政府政策支持力度较大,其中广东省对于医药流通的政策规划相对领先和全面,走在全国前列;2017年9月,北京市发布《进一步改革完善药品生产流通使用政策的实施方案》;2019年4月,广东省发布《关于推进广东省第三方电子交易平台药品业务办理无纸化的通知》。
层面 |
时间 |
发布主体 |
政策规划 |
要点 |
国家层面 |
2007年5月 |
食药监局 |
《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 |
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在确保药品质量安全的前提下,应当适应现代药品流通发展方向,进行改革和创新。 |
2016年12月 |
商务部 |
《全国药品流通行业发展规划(2016—2020年)》 |
鼓励药品流通企业通过兼并重组、上市融资、发行债券等多种方式做强、做大,加快实现规模化、集约化和现代化经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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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医改办、国家卫计委等 |
《国家卫生计生委印发关于在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采购中推行“两票制”的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 |
文件明确推行“两票制”重要意义,界定标准,实施范围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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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2月 |
国务院办公厅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改革完善药品生产流通使用政策的若干意见》 |
文件明确提出整合药品仓储和运输资源,支持药品流通企业跨区域配送,加快形成以大型骨干企业为主体、中小型企业为补充的城乡药品流通网络。鼓励药品流通企业批发零售一体化经营。推行药品购销“两票制”。综合医改试点省(区、市)和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城市要率先推行“两票制”,鼓励其他地区实行“两票制”,争取到2018年在全国推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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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月 |
国务院办公厅 |
《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方案》 |
按照国家组织、联盟采购、平台操作的总体思路,即国家拟定基本政策、范围和要求,
组织试点地区形成联盟,以联盟地区公立医疗机构为集中采购主体,探索跨区域联盟集中带量采购、以量换价、招采合一、保证使用。通过招标、议价、谈判等不同形式确定的集中采购品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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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9月 |
国家医疗保障局等九部门 |
《关于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扩大区域范围的实施意见》 |
文件延续了国家组织、联盟采购、平台操作的总体思路,组织试点城市和先行跟进试点的省份之外 25 省(区)和新疆建设兵团形成联盟,开展跨区域联盟集中带量采购,在总结评估试点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政策,促进医药市场有序竞争和健康发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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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层面 |
2017年6月 |
湖北省 |
《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改革完善药品生产流通使用政策的实施意见》 |
全面推进药品审评审批制度改革。同品种药品通过一致性评价的生产企业达到3家以上的,在药品集中采购等方面不再选用未通过―致性评价的品种。 |
2017年7月 |
四川省 |
《四川省进―步改革完善药品生产流通便用政策实施方案》 |
严把药品准入关口。加强药品审评能力建设。2020年底前实现二级以上医院全面开展临床路径管理。推动医疗联合体内药品下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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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8月 |
江苏省 |
《关于进一步促进药品流通行业转型升级创新发展的意见》 |
支持药品经营企业与互联网企业加强合作,利用“互联网+药品流通”模式,推进线上线下融合发展,培育新兴业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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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9月 |
北京市 |
《北京市进一步改革完善药品生产流通使用政策的实施方素》 |
严格药品上市审评审批﹔推进药品流通机制改革,净化药品流通环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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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 |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本市进一步改革完善药品生产流通使用政策的实施意见》 |
2017年,全市公立医院医疗费用平均增长幅度控制在10%以下。全市公立医院药占比(不含中药饮片)控制在30%左右,百元医疗收入(不含药品收入)中消耗的卫生村料降到20元以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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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 |
《广东省药品现代物流技术指南(试行)》 |
为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促进我省药品现代物流发展,推动物畅其流、快捷高效的专业化药品现代物流体系的形成,确保药品供应及时和保障药品流通安全与质量,制定本技术指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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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1月 |
江苏省 |
《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步改革完善药品生产流通使用政策的实施意见》 |
促进药品现代物流发愿﹔提升药品零售终端服务水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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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9月 |
安徽省 |
《推动药品流通企业转型升级创新发展实施细则》 |
鼓励药品批发企业兼并重组﹔鼓励药品零售《连锁》企业与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医疗机构合作,开展“药店+诊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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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4月 |
广东省 |
《关于推进广东省第三方电子交易平台药品业务办理无纸化的通知》 |
实现药品交易全流程电子化全覆盖,逐步推进广东省第三方电子交易平台药品业务无纸化办理业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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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2月 |
四川省 |
《关于支持药品流通企业创新转型升级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 |
实施零售药店分级分类管理,鼓励各地开展简化乙类非处方药经营审批手续试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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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4月 |
浙江省 |
《关于印发2020年度湖州市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工作重点的通知》 |
“网订店送”全面启动。“网订店送”同为2020年浙江省民生实事,全市建设任务不少于30家。各地要立足现有药店或第三方平台药品线上浏览、在线支付、线下配送的020模式,结合人口、药品供应、医疗资源、配送能力等实际,打造升级―批24小时“网订店送”药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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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 |
《关于推进药品和医用耗材集团采购的指导意见》再次公开征求意见的公示 |
改革货款结算机制。加强药款结算,按照不低于采购金额的30提前预付医疗机构;积极推进医保基金直接与药品生产企业或流通企业结算货款,提升回款效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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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7月 |
广东省 |
《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药品生产许可事项办理有关事宜的通告》 |
进―步推进“放管服”改革,《药品生产许可证》核发中,从事制剂、原料药、中药饮片生产活动,申请人应符合相关产业政策规定,准备申请材料,通过网上办事平台提交申请。 |
二、经济环境(E)
人均医疗保健消费支出持续增加为医药流通行业发展提供充足动力。数据显示,随着居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健康意识不断加强,我国居民每年在医疗保健方面的支出也在不断上升,2020年受疫情影响小幅下滑,但整体仍维持高位,达1843元。
三、社会环境(S)
从2019年我国居民近一年内使用购药渠道占比情况来看,受传统观念影响以及政策监管限制,目前在我国居民购药渠道中,线下药店仍占据主要地位,占比达九成以上;其次是医院购药和电商平台,占比均达六成以上。但随着网络处方药销售“有条件放开”,未来医药流通渠道中,电商平台占比有望提升。
四、技术环境(T)
医药流通行业的发展与医药冷链物流技术发展密切相关。据悉,现代我国冷链物流中各点仍无法实现信息共享,大多数企业利用人工来检测并记录药品运输周转中的温度,使得温控数据不连续,缺乏药品全程温度监控反馈的技术,药品在转移过程中存在的温度流失无法准确维持,药效大打折扣。
同时由于国内冷链物流标准尚未完善,许多储存药品的仓库不能达标。小型企业的生产、储存及运输等环节因技术的缺乏和设施的落后,使得药效无法保障,甚至生产出的药物危及人的健康。
目前来看,我国医药冷链物流技术的落后正阻碍着医药流通行业发展的前进脚步,不断完善冷链物流标准以及提升药品运输全程温度监控反馈技术成为我国医药流通行业发展的重中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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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中国医药流通市场分析报告-产业规模与发展规划趋势》
《2021年中国医药流通行业分析报告-行业现状调查与投资前景预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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