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2014年中国已加强对药企不良欣慰监管力度,突出强调了“国家卫生计生委政务网站转载各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公布的商业贿赂不良记录”,还规定“对五年内两次及以上列入商业贿赂不良记录的,全国所有公立医疗机构或接受财政资金的医疗卫生机构两年内不得购入其药品、医用设备和医用耗材”。
医药行业受贿行贿现象一直饱受诟病,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危害大,直接损害广大患者的利益,破坏了公平竞争。前一段时间曝出的英国葛兰素史克公司行贿事件,令药企形象大打折扣。为了规范医药行业的健康发展,必须严厉打击药企行贿行为。
中国报告网医药行业分析师指出:我国将实行药企行贿黑名单制度,国家卫计委日前正式发布《关于建立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不良记录的规定》,明确我国将正式建立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不良记录,对5年内2次及以上登上“黑榜单”的企业,全国所有公立医疗机构在2年内不得购入其药品、医用设备和医用耗材,该项规定将于今年3月1日起施行。
虽然原国家卫生部曾于2007年1月和2010年下发过相关文件,但是在具体内容和执行上力度不足。新规定中,突出强调了“国家卫生计生委政务网站转载各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公布的商业贿赂不良记录”,还规定“对五年内两次及以上列入商业贿赂不良记录的,全国所有公立医疗机构或接受财政资金的医疗卫生机构两年内不得购入其药品、医用设备和医用耗材”。
此外,新规定不但增强了对医药行贿行为的公示作用,也增加了惩罚力度,明确了承担责任主体,医疗卫生机构在与医药生产经营企业及其代理人签署药品、医用设备和医用耗材等采购合同时,应当同时签署廉洁购销合同,列明企业指定销售代表姓名,以及不得实施商业贿赂行为、实施商业贿赂行为后将被列入商业贿赂不良记录,从而突出交代了医疗卫生机构在医药购销领域所应承担的责任。
中国报告网在《中国仿制药企业市场运营格局与盈利战略研究报告(2013-2017)》中提到:医药行业频频爆出行贿事件,引起社会广泛关注和质疑。解决这一问题,需要对医疗体系、医生收入分配体系和医生从业管理等进行制度性的变革。设立企业行贿黑名单只是整体改革中的一环,也将对打击医药行业贿赂形成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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