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工业和信息化部原材料司在北京召开了原材料行业淘汰落后产能座谈会。会上,该司司长陈燕海表示,淘汰落后困难重重的主要原因之一,在于我国东部与中西部地区之间以及城乡之间,在发展水平、市场容量、技术与资金实力方面都存在较大差异,用“一刀切”的政策和方法去淘汰落后,往往难以达到预期效果。因此,应坚持实事求是、因地制宜、疏堵结合的原则,利用市场法则的“挤出效应”,用“组合拳”共同推进落后产能的淘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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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出,除区域发展不平衡这一因素外,市场上不同层次社会需求持续旺盛、中央和地方“分灶吃饭”的财政体制等原因也造成了淘汰落后难这一问题。
对于今后的工作,陈燕海表示,淘汰落后将严格坚持3项原则:严格控制新增产能的项目;严禁借上大压小之名,行扩大产能之实的项目;优先支持等量或超量淘汰落后产能的技术改造项目。对被兼并企业已建成而未办理核准手续、但符合行业准入标准的项目,要给出路。陈燕海透露,目前工信部正在研究若干个重大联合重组项目。“要通过这些重点项目的推动,争取在钢铁行业结构调整方面走出艰难而又坚实的一步。”他说:“应该将兼并重组、淘汰落后、技术改造、节能减排、优化布局和加强管理等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发挥综合治理优势,打‘组合拳’同步推进。”
同时,陈燕海指出,应该用市场的眼光看问题。原材料涉及行业面广、市场化程度较高,必须综合利用技术、质量、金融、土地、环保以及相关资源等市场手段,并辅之以政策的激励和约束机制,开展淘汰落后工作。
据悉,今年初以来,围绕淘汰落后这一主题,已经有一系列会议相继召开并下发了相关文件:1月21日,温家宝总理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部署加强淘汰落后产能工作;2月6日,国务院下发了《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的通知》;2月26日,国务院副总理张德江主持召开部分省(区)淘汰落后产能工作座谈会,贯彻落实国务院常务会议精神。“这表明淘汰落后产能是今年乃至今后一段时期,我国主要工业领域和重点行业经济结构调整的一项重要任务。”陈燕海说。
数据显示,到2009年底为止,我国已经淘汰300立方米及以下高炉生产能力8172万吨,20吨及以下转炉、电炉生产能力6038万吨。根据“2011年底前,淘汰400立方米及以下炼铁高炉,淘汰30吨及以下炼钢转炉、电炉”这一要求,从数量上看,2010年和2011两年内全国钢铁行业尚需淘汰落后炼铁能力10427万吨,炼钢能力1129万吨。根据这一部署,工信部原材料司已向各地预下达了2010年~2012年淘汰落后产能的目标计划。工信部将在认真研究的基础上,尽快下达淘汰落后产能目标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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