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P2P平台发展模式多元化。我国的P2P行业始于2007年6月拍拍贷的成立,在成立之初,拍拍贷照搬了美国模式,由个人贷款者在平台上向个人借款者提供无担保、无抵押的信用消费贷款。自P2P网贷引入国内后,网贷平台根据我国特色及平台的自身优势,走出了中国化P2P历程。
参考《2016-2022年中国P2P网贷行业运营格局现状及十三五投资规划研究报告》
我国的P2P行业始于2007年6月拍拍贷的成立,在成立之初,拍拍贷照搬了美国模式,由个人贷款者在平台上向个人借款者提供无担保、无抵押的信用消费贷款。自P2P网贷引入国内后,网贷平台根据我国特色及平台的自身优势,走出了中国化P2P历程。
普通P2P平台(信息中介模式):网络信贷起源于英国,随后发展到美国、德国和其他国家,其典型模式为:网络信贷公司提供平台,由借贷双方自由竞价,撮合成交。平台不实质参与到借贷利益链条之中,借贷双方直接发生债权债务关系,网贷平台则依靠向借贷双方收取一定的手续费维持运营,投资者自行承担风险,平台仅起到信息中介的作用。
中国P2P(信息中介+信用中介模式):拍拍贷最早也是采用普通P2P平台模式,但是由于我国征信体系不健全,传统的P2P模式不能保障投资者利益。因此许多P2P平台开始对平台上的借款人进行审核,寻找它们认为合格的优质借款人,并承担追偿责任。一些平台为了保障投资者的利益,引入了担保机制,一是要求借款人直接向平台提供资产进行抵押/质押,一些平台并设立风险准备金制度进行自担;二是引进第三方融资担保公司对项目进行审核和本息担保,即形成了我们所说的刚性兑付。
P2C模式:由于P2P平台承担担保责任不可避免,P2P平台开始开发具有实力的企业借款客户,出现了诸如P2C的方式,也就是个人对公司的借贷业务,P2P开始变为“个人向企业贷款,企业向个人借款”的方式。
P2B模式:随着P2C模式的兴起,线下担保公司和小贷公司等传统金融机构开始注意到P2P行业广阔的市场,纷纷向P2P平台推荐其线下客户,并且为这些客户提供本息保障。
A2P模式:金融机构和类金融机构开始注意到P2P市场,加上自己手握牌照,并且拥有大批的融资客户,主要就是缺乏资金,因此小贷公司、融资租赁公司、银行、资产管理公司等纷纷积极与P2P平台接触,A2P模式如雨后春笋版冒了出来。P2P平台作为“债权/收益权批发商”把小贷公司、融资租赁公司、银行、资产管理公司等各类债权出货商的债权/收益权筛选、打包、重组、分割后通过互联网平台进行销售,并从中收取中介费用,这种交易结构本质上就是一种简单粗暴的线上“资产证券化”。
以上各模式的资金端都是个人,主要区别在资产端,中国P2P信息+信用模式、P2C模式等传统P2P模式资产方主要是个人和企业;而P2B, A2P模式等类资产证券化模式平台投资标的来源于金融机构或类金融机构。
传统P2P模式:借款方主要是个人和企业。这种模式下,借款方主要还是小额业务的个人和一般企业,投资者与借款者之间产生债权债务关系。
类资产证券化模式:平台投资标的来源于金融机构或类金融机构。该模式下,投资者更像是在买金融机构/类金融机构发行的某种理财产品,金融机构不会与投资者签订借款合同,而是签订债权转让或资产收益权转让合同。投资者也并不是借贷给金融机构/类金融机构,而是以某个价格受让其债权或资产收益权。
该模式跟传统P2P模式有很大的区别,简单来讲,P2P平台主要解决小企业和个人的融资问题,而类资产证券化模式主要解决投资和理财问题,满足的是金融资产的投资需求。P2P从概念上来说属于互联网金融,国家将其定位成信息中介,而类资产证券化模式则是把已经形成的金融资产,拿到平台之后进行拆分,然后和投资人进行对接,它的金融属性在于平台之外的部分。目前一些大P2P平台,真融宝、积木盒子、投哪网等纷纷推出类资产证券化产品,谋求向资产管理方向发展。随着融资租赁、消费贷款、供应链金融等资产纷纷进入P2P借贷行业,公司类资产证券化模式出现爆发性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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