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考中国报告网发布《2016-2022年中国旅游O2O行业发展现状及十三五发展策略分析报告》
一、优势
1. 能够发现潜在的细分市场
O2O小微企业投资者一般为个人,行业涉及社会生产的各个方面,但所专注的领域一般是大中企业没有关注到或不屑于从事的细分市场,有一定的生存空间。企业可以方便地把信息传达给消费者,使消费者更易消费并且满意,场馆也能盈利。该市场有一定容量可以支撑起该企业的生存和发展,暂时还没有引起实力雄厚的大企业的注意,因此这类细分市场是有利于类似的小微企业生存的。
2. 有利于消费者信息的收集
O2O模式的核心是线上支付,线下体验。线上支付有先天的优势,它是统计消费数据的重要一环,有利于O2O企业针对收集的数据做具体的分析,进行精准营销。
3. 经营灵活
小微企业容易转换经营方向,灵活地适应市场的变化。比如主营业务为体育场馆的线上预订的某公司,可以增加包括体育运动项目培训、体育用品销售等业务。
二、劣势
1.资金不足、融资困难
以个人投资和合伙投资为主的O2O小微企业,本身资金非常有限。由于O 2 O商业模式在前期需要有较多的投入,建立了网站后,要在网站两端连接商家和消费者,为商家提供消费者信息、广告宣传、结算等服务;为消费者提供商业信息、引导其去线下体验、以及提供完善的在线支付等服务。只有在两端连接的商家或消费者的数量足够多时,才能够使资源更合理地配置,发挥规模效益,体现出优势,形成盈利。因此需要不断接入商家信息,并吸引消费者前来光顾。与商家商谈、接入网站、形成规模不是一朝一夕就能完成的,企业不断地在支出各种成本费用,在资金本身积累不足的情况下,还没有达到盈利规模就垮掉的企业比比皆是。
许多O2O小微企业认识到自身已经进入了一个较好的细分市场,坚持下去就有可能做大。但资金不足使企业发展受阻。小微企业由于管理不规范,不能提供其信誉证据,能从银行贷到款项的很少,其融资主要是通过民间借贷或寻找风险投资。
2.管理方面存在问题
O2O企业连接着商家和消费者,既要和商家沟通协作,还要为消费者服务,与商家很好地分工协作才能形成合力。有的小微企业对于O2O理解不到位,只注重前期的快速做大,对于网站接入的商家没有进行认真筛选,给后续经营带来隐患。我们经常遇到在线上以优惠价订餐,到实体店消费时店家以多种理由不予以优惠的情况。有的企业由于没有完善的管理,消费者线下体验不佳时不能获得较好的售后服务,造成消费者的流失。还有的商家也可能一方面通过O2O企业的服务实现更多的销量,另一方面通过自有渠道与O2O企业抢夺消费者,或者与O2O企业的竞争者合作。如何对商家的行为进行约束也是O2O企业的管理能力之一。
在人力资源管理方面不规范。作为O2O企业,技术是其关键的资源能力之一,一般企业会很重视对该类员工的管理和激励,对于一线员工,则因企业而异。比如A公司,由于资金短缺,对于中层的核心管理人员,给予高于市场价格的工资激励,对于一线员工则只能开出同行业平均水平甚至更低的薪酬,一线员工跳槽频繁,无形中增加了企业招聘及培训成本。另外,据不完全调查,许多小微企业并未按照国家的要求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或提供基本的保障。有的因为员工自己不在乎,认为交纳保险和养老金,自己实际到手的钱并不多,没有意义,并不要求公司给其上各种保险及养老金;有的则因为企业不愿成本过高而违规操作。
3.盈利模式单一
O2O企业均认识到,在平台两边,不管哪一边(顾客或服务提供商)的数量增加,都会使平台的价值增大,起到双向加强的效应。因此主要是在努力做大,力图快速扩张。但在扩张过程,企业也在经营,经营就需要有利润,以不断弥补前期投入和各种费用。如果利润模式不明确,利润不足,加上公司本身资金储备不够,就容易出现资金链断裂现象。目前O2O小微企业,主要是收取佣金的盈利模式,盈利点过于单一。
三、机会
1.O2O市场容量大,细分市场众多,为小微企业的发展提供了市场机会
目前,即使是在电子商务最发达的美国,线下消费规模依然庞大。美国线下消费的比例高达92%,在我国,这一比例则更高,达97%。由于商品(含服务)本身的特点,许多商品(含服务)的消费必须到现场去享用;同时,线下提供服务的企业能够在现场提供给消费者的商品或服务项目有限,消费者不能在众多的商品或服务中进行挑选,或者会耗费较多的时间、精力。而O2O电子商务商业模式,正好可以解决这一矛盾。通过打折、提供信息、服务预订等方式,把线下商店的消息公布于互联网用户,从而将其转换为自己的线下客户,让消费者的消费需求得到更好的满足。因此,这一模式具有较好的发展前景。据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监测数据显示,2016年我国O2O电子商务市场规模为4186.8亿元,预计到2017年将攀升到6000亿元。
O2O这一模式对于资金捉襟见肘、市场网络极其有限、品牌毫无知名度的小微企业面言,提供了一种快速成长的捷径。在O2O电子商务行业蓬勃发展的背景下,多种多样的细分市场,为小微企业的发展提供了客观可能性。
2.国家政策对小微企业的扶持减小了其发展的障碍
2008年下半年至今,国务院各部门和地方先后出台了多个针对性较强的政策措施,例如《关于小型微型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关于免征小型微型企业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型微型企业健康发展的意见》等,政策措施十分全面,针对性也非常强。
2014年4月,国家税务总局与财政部联合发布了《关于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4】34号),就扩大优惠政策具体范围问题作出明确;随后,税务总局发布了《关于扩大小型微利企业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范围有关问题的公告》(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23号),就贯彻落实的具体征管问题做出详细规定:
为进一步支持小型微利企业发展,扩大减半征税企业所得税范围,将减半应纳税所得额标准由6万元提高到10万元。小型微利企业享受优惠政策,不再执行企业申请、税务机关批准的管理办法,统一改为备案方式。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在年度中间可以自行享受优惠政策。年度终了进行汇算清缴,同时,将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的从业人员和资产总额情况说明,报税务机关备案即可。
我国企业所得税片收采用预缴方式,根据公告,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可以自预缴环节开始享受优惠政策,并在汇算清缴时统一处理。所有小微企业均可享受优惠。
四、威胁
1.竞争激烈
由于O2O小微企业进入门槛较低,小企业或私营业主很容易进入,竞争者众多,竞争激烈。此外,电商巨头及一些大企业也不断地在发掘新的利润增长点,对于O2O积极布局,各类跨界合作如雨后春笋般出现,小微企业不仅要面对同类小微企业的竞争,也随时可能遭到大企业的打压,大而全的电子商务公司可以在细分领域通过开辟专栏等方法很容易地进入。因此O2O小微企业生存较为艰难,多数该类企业在创业1-3年内夭折,存活下来的企业多数处在亏损状态。
2.融资环境差
因为小微企业规模小,信用不足,也缺乏融资所需要的不动产作抵押,加上互联网的虚拟性,各个互联网巨头对于大数据的重视,银行等金融机构很难对小微企业做出判断,为了规避风险,很少能够给电商类小微企业融资。由于一般小微企业的统计数据无法形成对照,从拍拍贷、人人贷等P2P网络借货平台采集的对照数据来看电商类小微企业的融资成本要高于一般传统的小微企业,平均融资期限也比一般小微企业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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