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较于传统保险,互联网保险险种多为短期意外险、旅游险、车险、投资型险种以及一些简单的重疾险,保费相对便宜且承保时间较短。此外,互联网保险还有一些传统保险所不具有的创新型险种,如退货运费险、航班延误险等。
类型 |
传统保险险种 |
互联网保险险种 |
人身险 |
意外险、投连险、分红险、万能险、养老险、重疾险、寿险等 |
投连险、万能险、健康险等短期险种以及投资型险种为主 |
财产险 |
家财险、企财险、车险、信用保险、责任保险等 |
车险、退货运费险、航班延误险、雾霾险等短期意外险以及创新性险种为主 |
根据数据显示,2019年,我国互联网保险保费收入为2694亿元,较上年同比增长42.6%;2020年上半年,我国互联网保险保费收入为1766亿元,较上年同比增长9%。
一、 优势分析
(1)互联网保险产品渗入场景,场景化互联网保险前景广阔:互联网技术的应用具有场景化特质。互联网场景化保险产品是基于用户的互联网消费习惯而衍生出来的事物,其本质是以消费者的风险管理需求为核心,向消费者提供物美价廉的保险服务。近年来,我国相继出台《促进大数据发展行动纲要》、《关于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的指导意见》等一系列政策,同时资本不断涌进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新技术市场,使得新技术的发展进程不断加快。在新技术迭代更新的影响下,一方面,互联网衍生出的场景逐渐增多,场景风险表现形式趋向多样化,将催生出更多的消费场景风险管理需求,互联网保险场景化产品体量将迎来井喷式增长。另一方面,未来互联网场景与保险的联系有望得到进一步挖掘,保险产品的定制化市场规模逐步扩大,互联网场景保险将迎来无限商机。
(2)互联网保险企业加强与移动医疗行业合作,提高行业经营利润:移动医疗以互联网技术为手段,向用户提供在线医疗服务、在线医药服务以及可穿戴医疗设备服务。由于移动医疗服务平台拥有庞大的用户信息数据,互联网保险企业通过与移动医疗企业展开深入合作,积极与移动医疗服务平台共享信息,能够快速的获取用户的真实医疗信息。两者之间的信息共享将有效解决信息不对称的问题,有助于互联网保险企业防止保险消费者的骗保行为,从而提高行业的经营利润。
(3)互联网保险企业加强与互联网金融行业合作,进一步促进互联网保险生态圈形成:得益于互联网金融不断被消费者认可和熟知,互联网金融行业各细分领域开始协同发展。目前部分互联网保险企业开始向互联网理财、众筹等领域提供保险业务,衍生出新的保险产品为用户权益提供保障。截至2017年底已有100多家互联网理财平台与保险企业合作,设计出履约保证保险、账户安全险等16个险种。众筹领域则衍生出众筹保险与保险众筹等产品。未来,在互联网保险的发展拉动下,其将与互联网金融行业下的支付、大数据征信、智能投顾等细分领域深度融合,风险管理需求将不断增多,从而进一步促进互联网保险生态圈的形成。
二、 劣势分析
(1)行业产品碎片化:互联网保险公司注重围绕互联网生态进行产品研发创新,相关产品往往具有碎片化、件均保费低、期限短的特征。互联网保险非车险产品中,销量最好的产品属于退运险,其余非车险产品的普及率和可复制性较差,但退运险整体出险率高,承保利润十分有限,并且依赖电商平台支持,互联网保险行业产品结构仍有待完善。利润高的车险、寿险等业务仍需定制化,并且价格较高,用户倾向向传统保险公司进行线下的沟通购买。(2)缺乏线下服务能力:在业务渠道方面,互联网保险公司不设线下分支机构,完全通过互联网进行在线承保和理赔等服务,虽然因此可不受时间和空间的限制,实现业务的快速扩张,但不设分支机构也使专业互联网保险公司缺乏线下服务能力。在涉足传统车险业务时,只能依托传统保险公司的线下理赔服务。
(3)高度依赖合作方:互联网保险产品具有被动需求的特点,消费者购买互联网保险产品大多需要场景搭载,如购买机票会同时购买航空意外险、航空延误险,购买手机的同时购买手机碎屏险等。尽管与互联网巨头合作的紧密度高有助于专业互联网保险公司市场份额的有效提升,但高度依赖于单一的第三方机构不利于公司经营的持续性和稳定性,一旦合作关系动摇,有可能导致公司业务规模的大幅收缩,削弱自身抗风险能力。
三、 机遇分析
(1)互联网的发展促使保险业升级发展:“互联网保险”快速扩张的主要原因包括互联网发展对保险业产生的巨大影响,主要体现在互联网改良传统保险销售渠道、改变消费者的消费习惯、优化保险产业链三个方面。互联网保险改良传统保险销售渠道:互联网保险公司可以突破地域限制,在全国范围内经营,运营成本较低。互联网保险企业利用互联网渠道优势,在碎片化、场景化的场景中投入创新性保险产品。
类别 |
直销渠道 |
专业代理渠道 |
兼业代理渠道 |
第三方平台渠道 |
互联网渠道 |
官网平台 |
互联网专业代销 |
网络兼代(在线旅游平台、电商平台) |
综合类销售、垂直类销售、比价平台 |
传统销售渠道 |
保险公司 |
保险代理公司、保险经纪公司 |
兼业代理(银行、邮政、其他行业代理) |
- |
互联网改变消费者的消费习惯:互联网普及率的提高为互联网保险提供了庞大的用户群体。同时,互联网的高速发展逐渐改变了消费者的消费习惯,越来越多的消费者倾向使用互联网方式进行消费。根据数据显示,目前中国61%的保险消费者愿意在网上处理保险相关事务,预计到2022年,将有83%的消费者在网上购买保险产品。
互联网优化保险产业链:传统保险公司重销售,轻服务,信息化水平以及服务水平低下,消费者对于购买中国保险产品有诸多不满。互联网保险作为保险行业信息化发展方向,有助于打破传统保险销售渠道,优化产业链各环节,从产品设计、销售、承保、核保到理赔各环节,加入互联网模式,打通数据闭环,提升服务质量。
(2)保险渗透率有望进一步提升:我国人口的变化对经济的高速发展作出了重大贡献,这也在升高的收入水平上得到了体现。较高的收入水平提高了人们对经济安全的需求,因此我国保险行业发展空间较大。根据数据显示,我国保险渗透率由2013年的2.9%上涨至2017年的4.4%,预计2022年我国保险渗透率将提升至6.5%。
(3)保险科技促进互联网保险行业发展:保险科技包括云计算、物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以及区块链技术五大核心技术。科技与保险的结合,不仅促进保险行业的发展,更是以互联网为根基的互联网保险发展的主要驱动力。
核心技术 |
在互联网保险行业中发挥的积极作用 |
云计算 |
云计算和IT化增加了大规模数据集中处理、分析的效率,使得个人用户获得更加完善的互动平台和数据管理,使得企业提升成本效率和劳动力的流动性。 |
物联网 |
车联网是物联网目前最普遍的形式。通过物联网,系统和物体之间能够得到连接从而提高决策的准确性和速度,进而提高效率、生产力并创造价值。 |
大数据 |
大数据能够利用一系列应用程序(从推荐引擎到欺诈识别),提供更高级的数据分析和使用方式。 |
人工智能 |
利用人工智能让机器以人类方式执行任务,应用于客服、个体识别等领域,提升服务效率及准确度的同时降低人工成本。 |
区块链 |
用于存储分布在同步复制的数据库网络中的静态记录和动态交易数据,区块链在不使用中介媒体的情况下,在各方间建立信任,同时消除摩擦成本并提高效率。 |
四、 威胁分析
(1)部分入局者面临出局风险:我国互联网保险行业部分入局者面临出局风险,主要原因包括政策监管趋严和行业竞争激烈两个方面。政策监管趋严:近年来,我国越发重视互联网保险行业的发展,政府相继出台系列相关政策对行业进行监管,旨在促进行业向好发展。随着政策监管趋严,部分不合规的互联网保险企业将被清退出场。
如2018年10月,银保监会出台《互联网保险业务监管办法(草稿)》征求意见,对互联网保险业务进行了更加全面系统的流程梳理,涉及经营条件、产品和区域、信息披露、经营规则、专业互联网保险公司、监督管理等多个方面。
2019年12月,银保监会在《互联网保险业务监管办法(征求意见稿)》中主要对互联网保险业务相关概念作出明确定义,划定了参与主体范围,对政策适用,特别是线上线下融合作业的情况下监管规则的适用进行了说明。规定了经营宗旨和原则、监管原则和理念。
日期 |
政策名称 |
制定部门 |
主要内容 |
2012.05 |
《关于提示互联网保险业务风险的公告》 |
银保监会 |
除保险公司、保险代理公司、保险经纪公司以外,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开展互联网保险业务。 |
2013.09 |
《关于专业网络保险公司开业验收有关问题的通知》 |
银保监会 |
针对专业网络保险公司开业验收,制定了有关补充条件。 |
2014.04 |
《关于规范人身保险公司经营互联网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
银保监会 |
正式就人身险公司经营互联保险的条件、风险监管等问题向业内征求意见 |
2014.12 |
《互联网保险业务监管暂行方法(征求意见稿)》 |
银保监会 |
从经营原则、经营区域、信息披露、经营规则、监督管理等多个方面对互联网保险经营进行了规范。 |
2015.02 |
《关于深化商业车险条款费率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 |
银保监会 |
正式启动商业车险条款费率管理制度改革,在包括黑龙剑、山东、广西、重庆、陕西、青岛在内的6个省市启动改革试点。费率市场化改革后,保险公司拥有一定的定价权,可以根据自己的承包经验和经营情况进行调整,费率设计将更加灵活。 |
2015.05 |
《关于大力发展电子商务加快培育经济新动力的意见》 |
国务院 |
鼓励保险企业和机构依法进行网络化创新,完善互联网保险产品审核和信息披露制度。规范保险业电子商务平台建设,研究制定电子商务涉及的信用保证保险的相关扶持政策。 |
2015.07 |
《关于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的指导意见》 |
国务院 |
扩大专业互联网保险公司试点,充分发挥保险业在防范互联网金融风险中的作用。 |
2015.07 |
《互联网保险监管暂行办法》 |
银保监会 |
互联网保险发展的经营主体、经营范围、门槛等给予明确规定。 |
2015.11 |
《保险小额理赔服务指引(试行)》 |
银保监会 |
推行单证电子化,减少纸质单证,要求保险公司建立健全网点、电销、网销等多样化服务渠道。 |
2016.01 |
《关于加强互联网平台保证保险业务管理的通知》 |
银保监会 |
重点对互联网平台选择、信息被露、内控管理等提出明确要求。 |
2018.01 |
《打赢保险业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的总体方案的通知》 |
银保监会 |
提出互联网保险为重点监管领域。 |
2018.10 |
《互联网保险业务监管办法(草稿)》征求意见 |
银保监会 |
对互联网保险业务进行了更加全面系统的流程梳理,涉及经营条件、产品和区域、信息披露、经营规则、专业互联网保险公司、监督管理等多个方面。 |
2019.12 |
《互联网保险业务监管办法(征求意见稿)》 |
银保监会 |
主要对互联网保险业务相关概念作出明确定义,划定了参与主体范围,对政策适用,特别是线上线下融合作业的情况下监管规则的适用进行了说明。规定了经营宗旨和原则、监管原则和理念。 |
(2)互联网保险行业主要参与者可分为传统保险公司、互联网公司、专业互联网保险公司、第三方保险交易平台四类。传统保险公司为互联网保险行业的发展带来了成熟的商业模式和长期稳定的优质资源,互联网公司的入局为互联网保险行业带来了保险科技最前沿的发展动力。伴随行业的迅速发展,行业的主要参与者与潜在参与者纷纷入局,行业集中度较高,竞争较激烈。其中龙头企业凭借业务经验丰富、技术实力强劲、业务扩张能力强等优势占据行业主要市场,挤占竞争力较弱的互联网保险企业的生存空间。
参与者类别 |
获客优势 |
获客局限 |
代表企业 |
传统保险企业 |
业务经验丰富,优质品牌形象,资本实力强劲,产品内容丰富,线下服务完整,资源后度 |
创新能力较弱,渠道成本较高,产品迭代缓慢,资源配置不合理 |
泰康在线 |
互联网巨头 |
技术实力强劲,平台流量优势,时效性,经济性,灵活性高 |
产品线有待丰富,流量变现能力、技术突破能力有待提高 |
京东保险平台、蚂蚁金服保险 |
专业互联网保险企业 |
产品定制化程度高,业务扩张能力强,场景搭载能力强,政策支持 |
线下服务能力缺失,部分险种理赔服务缺失,经营范围有限 |
众安保险、安心保险 |
第三方保险交易平台(1.综合性互联网保险电商平台2.垂直类第三方保险平台3.传统专业中介代理机构线上平台) |
线上销售渠道 |
创新能力不足,规模小,客户资源分散,线下服务能力弱 |
大家保、最惠保 |
《2021年中国互联网保险市场分析报告-行业运营态势与前景评估预测》
《2021年中国互联网保险市场调研报告-行业深度分析与投资前景预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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