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水污染治理行业项目运营模式分析
根据观研报告网发布的《2021年中国水污染治理行业分析报告-行业全景调研与发展前景评估》显示,水污染治理行业常用项目运营模式包含BOT、PPP与EPC等,各类模式具备不同的特点,EPC是目前各类水污染治理工程项目实施的主流模式。
1.BOT模式
BOT模式-建设运营移交( Build-Operate-Transfer),由政府向私人机构颁布特许,允许其在一定时期内筹集资金建设某一基础设施并管理和经营该设施及其相应的产品与服务。
2.PPP模式
PPP模式-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ublic-Private Partnership),鼓励私营企业、民营资本与政府进行合作,参与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的运营模式。合作成立项目公司,与业主共同投资,各占一定的比例。
3.EPC模式
EPC模式-工程总承包模式(Engineering ProcurementConstruction),是受业主委托,按合同对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试运行等全过程进行承包。总价合同条件下,对工程质量、安全、费用和进度全面负责。
二、水污染治理行业驱动因素分析
1.政策驱动
水污染治理是主要受政策引导的行业。近年来,国家各项支持类、指导类政策密集发布,全面、快速推进水污染治理行业的不断发展与完善。2021年1月,国家发改委、生态环境部等十部门发布《关于推进污水资源化利用的指导意见》明确提出在城镇、工业和农业农村等领域系统开展污水资源化利用,以缺水地区和水环境敏感区域为重点,以城镇生活污水资源化利用为突破口,以工业利用和生态补水为主要途径,推动我国污水资源化利用实现高质量发展。
发布时间 |
政策名称 |
发布部门 |
主要内容 |
2021年1月 |
《关于推进污水资源化利用的指导意见》 |
国家发改委、生态环境部等十部门 |
明确提出在城镇、工业和农业农村等领域系统开展污水资源化利用,以缺水地区和水环境敏感区域为重点,以城镇生活污水资源化利用为突破口,以工业利用和生态补水为主要途径,推动我国污水资源化利用实现高质量发展。 |
2020年12月 |
《关于进一步规范城镇(园区)河水处理环境管理的通知》 |
生态环境部 |
城镇(园区)污水处理涉及地方人民政府(合园区管理机构)、向污水处理厂排放污水的企事业单位、污水处理厂运营单位(以下简称运营单位》等多个方面,依法明晰各方责任是规范污水处理环境管理的前提和基础。 |
2020年9月 |
《关于公开征索废止,修改部分生态环境规章和规范性文 件意见的函》 |
生态环境部 |
拟废止2件规章,修改2件规童、废止15件规范性文件。其中原环保部发布的《关于加强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下称通知)因与与《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不一致,拟予以废止,其中《通知》中规定的污水处理厂以贮存《即不处理处置》为目的将污泥运出厂界的,必须将污泥脱水至含水率50%以下的强制要求也随之废止 |
2020年7月 |
《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补短板强弱项实施方案》 |
国家发改委、住建部 |
指出缺水地区、水环境敏感区域,要结合水资源禀赋、水环境保护目标和技术经济条件,开展污水处理厂提升改造,积极推动污水资源化利用,推广再生水用于市政杂用、工业用水和生态补水等 |
2020年7月 |
《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椎制定技术导则》 |
生态环境部 |
统筹推进污染减排和生态增容。分析实施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预期可实现的环境效益,对于环境效益作用不明显的,重点提出非点源减排和保障生态流量及采取水生态环境保护措施等要求。 |
2020年5月 |
《关于营造更好发展环境支持民营节能环保企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 |
国家发改委、生态环境部等五部门 |
指出积极支持民营企业参与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攻坚战,引导民营企业参与污水垃圾等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海水(苦咸水)淡化及综合利用、污水资源化利用等项目。 |
2020年4月 |
《关于完善长江经济带污水处理收费机制有关政策的指导意见》 |
住建部、生态环境部 |
按照“污染付费、公平负担、补偿成本,合理盈利”的原则,完善长江经济带污水处理成本分担机制、激励约束机制和收费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健全相关配套政策,建立健全覆差所有城铺、适应水污染防治和绿色发展要求的污水处理收费长效机制。 |
2020年4月 |
《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修订) |
全国人大常委会 |
城镇污水处理设施维护运营单位或者污泥处理单位应当安全处理污泥,保证处理后的污泥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城镇排水主管部门应当将污泥处理设施纳人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规划,污水处理费征收标准和补偿范围应当爱盖污泥处理成本和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营成本。 |
2020年3月 |
《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水处理通用工序》 |
生态环境部 |
加快推进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全覆盖,健全技术规范体系,指导排污单位水处理设施许可证申请与核发工作。 |
2020年2月 |
《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医疗污水和城镇污水监管工作的通知》 |
生态环境部 |
部署医疗污水和城镇污水监管工作,规范医疗污水应急处理、消毒更求,防止新型冠状病毒通过路便和污水扩散传播。 |
|
|
“十三五” |
“十四五” |
新增和改造污水收集管网(万公里) |
新增 |
12.59 |
8 |
改造 |
5.65 |
||
污水处理能力(万立方米/日) |
新增 |
5022 |
2000 |
提标改造 |
4220 |
/ |
|
新建、改建和扩建再生水生产能力(万立方米/日) |
1505 |
1500 |
|
新增污泥(含水率80%的湿污泥)无害化处置设施规模(万吨/日) |
6.01 |
2 |
|
新增初期雨水治理设施规模(万立方米/日) |
831 |
/ |
2.市场化改革驱动
因此,在发改委、建设部等部门颁布的多项鼓励政策文件背景下,一些民间资本通过PPP、EPC等业务模式进入水污染治理行业,这也引入了市场化机制,市场良性竞争促进技术、产品及服务的进步与完善,推动水环境治理行业快速发展。
3.深化收费标准驱动
2015年1月,发改委、住建部和财政部颁布《关于制定和调整污水处理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2016年年底前严格执行上述收费标准。目前各省市根据自身情况做出调整,同时进一步开发根据污染物成分及污染程度划分的收费体系,明确并保障水污染治理企业的收入来源,有效驱动行业发展。
收费标准 |
居民 |
非居民 |
城市 |
不低于0.95元/吨 |
不低于1.4元/吨 |
县城、重点建制镇 |
不低于0.85元/吨 |
不低于1.2元/吨 |
三、水污染治理行业制约因素分析
目前,我国水污染治理行业发展制约因素主要是对政策依赖性大、治理企业资金压力大、行业集中度低等。其中,水污染治理行业需求端主要包括企业与政府,对于企业,环保不具备任何盈利性,单纯的增加成本支出,纯属公益性行为。因此,随着下游需求的增加以及国家的严格政策规范,这导致企业与政府水污染治理的支出加大。言而简之,我国水污染治理行业发展规模完全取决于相关政策的颁布。
观研报告网发布的资料显示,我国水污染治理行业市场集中度低,CR10不足10%,企业规模小且局限性大,对于项目议价能力较弱,进而限制行业发展。
行业分析报告是决策者了解行业信息、掌握行业现状、判断行业趋势的重要参考依据。随着国内外经济形势调整,未来我国各行业的发展都将进入新阶段,决策和判断也需要更加谨慎。在信息时代中谁掌握更多的行业信息,谁将在未来竞争和发展中处于更有利的位置。
【版权提示】观研报告网倡导尊重与保护知识产权。未经许可,任何人不得复制、转载、或以其他方式使用本网站的内容。如发现本站文章存在版权问题,烦请提供版权疑问、身份证明、版权证明、联系方式等发邮件至kf@chinabaogao.com,我们将及时沟通与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