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6月27日,习近平主席签署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的主席令,将于2018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新法的修订引入了河长制、排污许可制等重要新的环境管理制度,突出了农村污水、饮用水安全保护的重要性,并提高了环境监测要求、违法行为惩罚力度等。我们看好的投资方向如下。
1.河长制促进责任主体落实,强调水环境治理的系统性,水务公司将受益
新法要求省市县乡均建立河长制,分级分段负责组织领导水环境治理等工作,并推行水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和考核评价制度,将水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作为地方人民政府及负责人考核评价内容。我们认为河长制作为该上位法重要内容之一,彰显政府对水环境治理的严肃态度,将有效推动水环境治理相关工作,具有资本和技术优势的水环境治理企业将从中受益。
2.强调了农村污染治理的重要性,农村水环境治理市场将优先释放
农村生活污水和畜禽养殖废水方面已具备较为良好的商业模式,一体化的污水处理设备和无人值守自动运行解决方案将更适用于农村水环境治理的需求,我国农村污水处理率较低,且污染物排放量占全国水污染排放量50%,市场空间巨大。我们认为能够提供相关方面产品和服务的企业将从中受益。
3.环境监测安装范围更大,大数据监测共享平台提上日程,监测企业将受益
新法中要求监测系统安装使用对象由原来的工业污染企业扩大到施行排污许可管理的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此外还规定环保部将统一规划国家水环境质量监测站点的设臵,建立数据共享机制。我们认为随着新法的实施将利好水环境监测设备生产、运维和水样检测的相关企业。
4.污泥处理高度重视,明确责任主体和专款专用机制,并明确违法处罚方式
我国现阶段每年产生市政污泥约为4000万吨前后,合理处臵的污泥约为30%前后,大量污泥的不正常处臵造成了较为严重的二次污染隐患。新法明确污水处理设施运营单位或污泥处臵单位对污泥的处理处臵负责,收取的污水处理费用只得用于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运行和污泥处理处臵。我们认为新法将进一步提振市政污泥处臵市场需求,带动相关企业快速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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