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十三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的目标,到 2020 年,全国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总量控制在 1,580 万吨、1,574 万吨以内,预计较 2015 年将分别下降 15%和 15%。展望”十三五”,火电超低排放改造、废脱硝催化剂处理处置、燃煤工业锅炉大气污染治理、非电重点行业除尘脱硫脱硝及第三方专业化治理等方向将成为”十三五”除尘脱硫脱硝行业发展的重要趋势。
从大气污染治理投入增速及其占环保总投入的比值来看,由于”十一五”、”十二五”期间实现了翻倍增长,预计”十三五”期间比重将明显下滑,大气治理板块将趋于平稳。 在 2017-2018年全国超低排放改造结束以后,燃煤电厂大气污染物减排的增量与新增投资的关联性不高,而主要来自于强监管的背景下,电厂实现达标排放。
脱硫脱硝市场趋稳。在电价补贴政策的支持下,火电脱硫、脱硝分别在”十一五”和”十二五”期间取得了巨大进展。2016 年当年新投运火电厂烟气脱硫机组容量约 0.5亿千瓦;截至 2016年底,全国已投运火电厂烟气脱硫机组容量约 8.8亿千瓦,占全国火电机组容量的 83.8%,占全国煤电机组容量的 93.6%。
2016 年当年投运火电厂烟气脱硝机组容量约 0.6 亿千瓦;截至 2016 年底,已投运火电厂烟气脱硝机组容量约 9.1 亿千瓦,占全国火电机组容量的 86.7%。目前脱硫市场已趋于稳定,2013 年后脱硫机组的装机容量增速一直维持在 11%左右;燃煤电厂的脱硝设施的建设主要集中在 2009-2015年间,随着国家大气污染法规标准越来越严格,未来 5-10 年将是中国大气污染治理的重点时期,市场容量将继续保持在 11%左右的增幅。
除尘脱硫脱硝装置安装率达到较高水平。2016年,在运火电厂烟气脱硫特许经营的机组容量超过 1.08亿千瓦,在运火电厂烟气脱硝特许经营的机组容量超过 0.76亿千瓦;在运火电厂烟气脱硫委托运营的机组容量超过 0.69亿千瓦;在运火电厂烟气脱硝委托运营的机组容量超过 0.13亿千瓦。
环保要求提升致使非电领域的除尘、脱硫脱硝等环保设施安装率已经达到一个比较高的水平,其未来的投资空间主要来自于监管提升后的改造与提标。根据国家能源局和环保部的统计数据估测,假设全国 2015年前已完成 1亿千瓦装机的改造,则2017 年后的改造市场空间约为 340-510 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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