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管高压倒逼处置需求持续释放。2013 年6 月19 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使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两高司法解释”),将“非法排放、倾倒、处置危废三吨以上的”认定为“严重污染环境”行为,须承担刑事责任,倒逼工业危废流向具有处理资质的危废处理企业,这是我国危废处理处置行业启动的关键点。2015 年1 月1 日起施行的新《环保法》提出的按日计罚亦大大提高产废企业违法成本。进入2018 年,专项督查加强危废监管力度,生态环境部开展了长江经济带固体废物大排查、“清废行动2018”等一系列专项行动,发现问题挂牌督办,并出台《关于坚决遏制固体废物非法转移和倾倒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全过程监管的通知》,旨在遏制固体废物非法转移和倾倒高发态势,倒逼危废处置需求释放。
参考观研天下发布《2018年中国危废处置市场分析报告-行业深度分析与发展前景研究》
我国危废处置产能中短期内仍存在缺口。官方数据显示,2016 年我国危废产生量 5,347.30万吨,同比增长 34%,增速达到历史新高。结合《全国第一次污染源普查公报》数据我们推算2016 年实际危废产生量接近 1 亿吨,同时,环保督察反馈意见中各地危险废物超期贮存问题严重,处置需求大。产能供给方面,截至 2016 年末我国危废经营单位核准资质量 6,471 万吨/年,2013-2016 年年复合增长率 21%,以此增速预计至 2020 年末我国危废经营单位核准资质量达到1.39 亿吨/年,逐步与产生量平衡,但考虑到产能利用率较低的情况,我们认为中短期内危废处置产能仍存在缺口,尤其是无害化方面。根据《2016 年全国大、中城市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年报》披露的数据,2015 年我国危险废物经营单位核准利用规模 4,155.1 万吨,核准处置规模982.4 万吨,资源化资质量占比近 80%;危废实际利用量 1,096.8 万吨,实际处置量 426 万吨,由此可估算危废资源化产能利用率约 26%,无害化产能利用率约 43%,结合危废上市公司经营情况,我们认为资源化产能较为饱和,而无害化处置需求饱满,行业处于新产能投产爬坡阶段,资质量、产能利用率均处于上升周期。
外延并购浪潮涌起,行业竞争加剧,龙头仍具备先发优势。2017 年A 股上市公司危废处置领域并购金额约28 亿元,行业竞争加剧,并购估值攀升。由于处理技术上的复杂性和高危性,危废处理行业存在较高的牌照壁垒;同时受制于末端处置的场所要求,土地资源决定了危废处理企业的经营规模。高资质壁垒使得危废处置行业形成强者恒强的竞争格局。对产废企业来说,一般工业企业和医疗单位产生的危险废物种类较多,因此具有全牌照的处理企业更容易获得取得订单。行业现有龙头企业具有很强的先发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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