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考观研天下发布《2018年中国私募基金市场分析报告-行业运营态势与发展趋势研究》
私募基金是我国金融领域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国民经济中具有重要的作用,能够实现闲置资金的有效归集,增加投资的规模。目前我国私募基金领域发展迅速,但是由于登记信息审核、私募基金资金募集、私募基金运营、私募基金公司管理、法律法规建设等方面仍然存在漏洞,导致私募基金的发展方向存在偏差,通过对这些方面的问题进行研究,找到在上述领域加强私募基金监管和引导私募基金发展的措施,实现私募基金的健康发展成为重要的研究课题。
一、国内私募基金发展现状
私募基金在我国已经经历了多年的发展,我国最初的私募基金形式是风险投资基金,最早是在上世纪80年代出现,私募基金在我国已经经历了30余年的发展。截至2015年,我国目前数量最多的基金是证券投资基金,数量达到10771支,占私募基金总数的41.92%,其次是股权投资基金,数量为6806支,占私募基金总数的26.49%,数量排名第三的是创业投资基金,有1477支,占私募基金总数的5.75%,这三类私募基金是目前私募基金的主要类型,数量达到私募基金总数的70%以上。
二、组织形式
公司制私募是采用公司架构,名称多为某投资公司,凡是购买该公司的基金自动成为股东,与股份制公司相同,该类基金设有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通过三者之间的相互制约实现投资者的利益最大化。股东的权利和义务受到受到《公司法》的约束。契约制私募基金主要组成是发起人、托管人和投资人三方,发起人即管理人获得收益主要是基金提成(一般为收益的两成),投资人通过定期赎回获取基金收益。有限合伙制私募基金是合伙制的私募基金由2-50个的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通过签订合伙协议或者有限合伙协议来约定双方的责任义务和利益。
三、国内私募基金发展中问题
1.登记信息不实。国内目前对私募基金的备案信息审核不够细致,对虚假信息无法有效甄别。基金管理人登记、基金备案、人员管理是目前成立私募基金的主要环节,但是其审核并非行政行为,而属于行业内行为。不仅如此,部分私募基金在遇到上述重大事件时,由于担心投资者和潜在投资者流失,往往会采取瞒报,导致投资者利益受到损失。一般来说,投资者对基金的信息掌握存在较大的局限性,一旦发生重大事件时不能及早获悉,会导致损失超过承受能力,进而产生整个私募基金领域的信任危机。
2.违规募集资金。投资者投资资格的审核是私募基金投资中的重要环节,有的私募基金出于集聚资金的需要,凡是投资都来者不拒,对投资人的信息不加以甄别和审核,导致非合格投资者的资金流入,影响了正常的金融市场秩序。
3.公司管理不规范。私募基金由于规章制度不健全,在公司的资金使用、人员管理、业务开展中没有必要的制度约束,在资金的募集中无章程、无对象限制、无募集标准。导致私募基金管理混乱,甚至部分私募基金在营销活动开展中盲目追逐投资额和业绩,增加了违规操作的产生,影响到私募基金的正常发展。
四、国内私募基金发展对策
1.加强私募基金信息核实。备案信息的真实性直接关系到私募基金在后续操作中的真实性,应当在私募基金的备案信息审核中更加严格,通过行政部门、证监会和私募基金行业协会分别进行备案信息的真实性的审核,防止疏漏,从根源上避免私募基金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
2.强化募集资金监管。募集对象的审查目前来说是私募基金起到主要作用,除了投资门槛外,投资人的其他信息如个人家庭收入等都存在造假空间,且造假难度小。应当对私募基金的募集对象进行全面的审核,尤其是要加强对个人和家庭收入的核查,可通过银行流水、不动产价值评估等方式进行资产认定。
3.规范私募基金操作运营。对私募基金的资产审查应当常态化,不给资产违规运作留有时间和空间。定期对私募基金的资产运营、融投资等进行审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处罚。与此同时,应当明晰财产权属,防止挪用现象发生。监管部门和行业协会应当在私募基金派驻常驻人员,专门负责账目支出审查,账目支出应当依法依规并报备常驻人员,防止违法列支行为发生。同时要增加账目支出的会计环节,完善内部审核程序,有效治理违法列支行为。
4.完善公司制私募基金管理。应当制定完善的公司的管理制度并及时向投资者公开,便于投资者履行监督权力,与此同时规章制度应当报备监管部门和行业协会。管理制度应当包括公司的日常运营、资产管理、人员管理、投融资、利益分配等内容。加强公司内部部门和人员的管理,从信息保密、员工兼职、部门职责等方面进行详细规定,并制定相应的奖惩措施。严禁员工及高管亲属从事私募基金利益相关行业的兼职,严格执行信息保密制度,明确部门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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