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考观研天下发布《2018年中国意外保险市场分析报告-行业深度调研与发展前景预测》
(一)强化政府在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体系建设中的职责定位1.明确政府的主导地位及各部门的责任分工。
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制度是由地方政府主导,通过公开招投标形式,委托保险公司承办,由相关政府部门与中标保险公司通过签订承办合同的方式为老人提供意外伤害保障的制度模式。政府是该保险制度的发起人和监督者,保险公司是承办者和产品提供者。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的顺利开展离不开各责任主体的分工协作、密切配合。中央政府要明确自身的主导地位,积极敦促各级政府出台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的实施方案;各级老龄工作部门要起到带头作用,协调和解决开展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工作中存在的各类矛盾和问题,积极推出加强风险管理和完善保险服务内容的意见方案;各级民政部门要落实推进特殊困难老人的保险统保工作,减免特困老人、重点优抚老人等的保费;其他老龄工作部门和涉老工作团体要做好配合工作;保险监管部门负责对承办保险公司的指导和监管工作,指导保险公司创新保险产品及服务,确保承办单位合规操作和经营。
2.加强中央政府转移支付力度,缓解基层财政的困难。
有条件的地区,政府应根据实际情况,完善对特殊困难群体和重点优抚对象等老年人购买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的统保工作;在一些人口不多, 经济发展落后的区域,中央政府在区域性政策上应有一定的倾斜,在地方财政不足的情况下,中央政府可以重点支持弥补偏远地区;对于老龄化严重和投保覆盖率低的地区,政府财政应该补助困难老人。
3.撬动社会资源作为低收入老人保费补贴来源。
撬动社会资源作为低收入老人保费补贴来源 |
(1)积极发展社区基金,将其作为社区低收入老人保费补贴来源之一。现阶段,老年人的养老服务主要是依托社区组织提供,但是由于社区力量有限,为老年人提供的保障力度也有限。成都市杨柳社区2015 年10 月份动用普通社区基金为家庭特别困难的无法自行负担城居医保和大病补充医疗保险的老人购买这两种险,这个福利计划没有政府财政资金的支持,仅仅依靠社区力量,达到社区想要为其辖区老人提供福利的目的。 |
(2)撬动社会慈善资源,充分发挥民间资本风险救助作用。现在社会的慈善资源没有得到充分开发,是因为慈善资金的使用不规范、不透明。而保险的赔偿和补偿机制相对于其他老年捐助方式更加地规范化和专业化。对于捐款人来说,以往各种捐款方式存在资金使用和流向不确定的问题,如果亲自去现场监督核实,相关的成本比较高。而现在捐款有了一种新的使用方式,捐款人捐款给社区冠名基金,社区再用这笔基金为老年人购买意外伤害保险,同时社区冠名基金开具可抵税的发票给捐款人,以这种方式吸收分散的民间资本,充分发挥慈善事业和民间救助对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工作的重要作用。 |
(3)倡导有条件的企事业单位为退休职工购买意外伤害保险,或对保费给予适当补助。特殊困难群体和重点优抚对象等是政府资助的重点对象,其中多数是年轻时候没有正式单位的老人,这部分老人可由老龄工作部门或民政部门统一组织投保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 |
而多数有单位的老人就不在政府的补助对象范围之内,为彰显社会保障的公平性,对于效益好的企业,政府要鼓励其每年为退休职工留存意外伤害保险基金为其退休职工购买意外伤害保险,同时建议政府对这部分留存金予以减免税收优惠。
4.建立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基金,专款资助特困地区老人。
由政府搭台设立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基金,由个人和企业还有其他机构(慈善机构、社区、社团等)向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基金注资。对于个人来说,向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基金捐款,不仅体现了个人所承担的社会责任,还可以将个人注资的多少纳入个人信用评级中,捐款的数额可以反映个人信用评级,降低个人贷款的限制;对于企业来说,可以将向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基金注资作为其上市条件之一,对于注资企业提供减免税收的优惠;对于其他机构来说,以残联为例,残联有责任负担残疾老人的意外安全,可以将原来单独对残疾人老人资助的那一部分资金注入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基金池中,统一为残疾老年人购买该保险。
5.发扬孝道精神,鼓励有条件的子女为中低龄老人叠加购买。
推行代际之间互助 ( 家庭内部“后代养前代”的传统),发扬家庭养老传统,以此减轻政府的养老压力。鼓励子女为中低龄老人叠加购买老年人意外伤害险,吸引更多意外风险概率更低的低龄老人叠加购买,从而改善投保老人人员结构,一定程度上缓解老年人保险的逆向选择问题,同时低保费的设计使得叠加购买不会增加子女的经济负担,增大群众对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的信心,使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制度更具持久性。
(二)完善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相关法律法规,加强依法监管
保险监管部门要依法监督管理承保公司开展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工作,老龄工作部门、民政部门做好配合工作,确保相关保险业务合法合规、健康发展。建立三方评估机制,对承保保险公司的保险产品、服务流程和服务质量等定期进行综合评价,形成奖惩机制。
(三)完善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产品与服务体系
首先,保险行业努力建设形成多层次、多样化、个性化的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产品体系。充分利用市场化的力量与机制,针对老年人支付能力与需求的多样化、个性化设计产品。在投保条件与期限上推出多样化的条款,满足各种老年风险保障需要。最重要的是,现有产品体系类型,考虑与现有老年社会保障体制的无缝衔接,特别是在医保方面,根据老年人的医保参保情况,来决定参加什么产品。其次,进一步提高保险从业人员的业务水平和综合素质,提高群众对保险业的信任度,消除群众对保险业的误解,完善保险体系。
再次,优化保险服务。保险公司要充分利用互联网科技和现代服务手段为老年人提供便捷易懂,优质高效的产品服务。在保险产品设计上遵循“普惠、简便”原则;在产品产品营销、合同签订过程中遵循“投保自愿”原则,耐心细致地为老人讲解产品特点;在保单维护、理赔受理环节应根据投保人实际出险情况公正处理。最后,完善保险信息平台。以地区为单位,依靠政府社区和保险行业的力量,建立老年人健康档案,并及时更新档案信息。同时,在全国范围内建立保险公司之间共同的信用平台,保险公司在承保前可以查询到有过欺瞒行为的老年人信息,防止不符条件的老人再次投保。
(四)加强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的舆论引导,做好初始宣传工作
有效的推广方式是老年人意外伤害险得以迅速扩展的重要原因。例如,厦门“老年人幸福安康险”,试行的第一年,是由市区两级财政为所有厦门市户籍 60 岁以上老人(包括普通老人和困难老人)购买。虽然根据现行方案:财政只为困难老人全额购买,其他老人需要自费购买,但是厦门市通过第一年全部老人保费政府承担的方式,使得该保险在一年内覆盖了所以厦门市户籍老人,这虽然给财政造成了不小的压力,但不可否认的是,这是目前来看最快的宣传方式,先让每个老人免费享受一年的意外风险保障待遇,当第一年部分老人出险获保后,这一保险产品便会在老人中迅速扩散。同时,政府也应加大对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相关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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