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我国人口老龄化新形势与老年保障困境
参考观研天下发布《2018年中国意外保险市场分析报告-行业深度调研与发展前景预测》
(一)我国老年人口“重度老龄化”“高龄化”问题突出进入新世纪以来我国就迈进了人口老龄化阶段,《中国老龄产业发展报告(2014)》指出我国正处于老龄社会的初期阶段,而中国的老龄化与其他发达国家的相比存在“规模大”“增速快”“未老先富”的特点,且随着经济快速发展以及医疗卫生、公共服务水平的不断提高,“高龄化”也已成为中国老龄化的一大特点。我国老龄化还存在老年人口基数大,养老保障体系不完善等情况,在这种“养老制度不完善”“未老先富”的困难局面下,我国还必须解决比发达国家更加棘手的重度老龄、高龄化问题。
(二)我国老年人缺乏风险性保障机制
老龄化问题严重影响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健康发展,党和政府对此十分重视。目前,我国养老制度大致分为两个体系,一是由社会保险、社会福利和社会救助构成的基本养老保障体系;二是由家庭、社区和养老机构三方面构成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基本养老模式是针对老年人的基本生存和基本医疗需求,社会养老服务是以老年人服务为主。现阶段我国老人的风险保障力度十分薄弱。第一,老人意外风险问题的社会关注度低。我国政府、社会各界大多把目光集中于老年人生存问题,忽视了老年人退休生活多样化的安全需求;第二,保险方式是保障老人风险的最佳途径,但目前只有少数保险经营者开发老人风险保险产品。由于老年人属于高风险标的,这类保险并不被保险公司看好,如没有政府财力支持,保险公司推行该类产品极有可能会亏损。根据政府保障的适度性和财政补贴的有限性原则,虽然老年人的养老服务具有公共性和外部性,单独使用市场手段无法使社会资源转向老年人产业,但是政府直接给予意外津贴或者伤残补助,也只能让一部分老人享受到保障。
(三)现有商业保险产品对老年人意外伤害风险保障力度不够
我国现有的商业保险在老人产业中长期出现集体缺位的情况,商业保险产品对老年人意外伤害风险保障力度不够:首先,险种年龄限制严苛。我国商业性医疗保险和住院医疗保险的投保年龄都限定在3 至50 周岁以内,重大疾病医疗保险年龄限定为18 至50 周岁,意外伤害医疗保险年龄限定在65 周岁及以下。年龄限制将尤其需要保险保障的高龄老人排斥在外。其次,老年人可保的险种少,投保需缴高额保费。针对老年人的保险,保险标的明确,风险集中,因而存在逆选择。面对高额保险金的给付,为避免收不抵支,保险公司通常会提高保费,增加了没有稳定收入来源的老年人的经济负担,将符合投保条件但生活拮据的老人排斥在外。再次,老年保险保障产品偏向于储蓄型,意外伤害保险几乎没有,即使有保障力度也较小。实际上,老年人真正需要的是意外风险保障。
二、我国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体系发展历程
(一)第一阶段: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的雏形阶段
在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工作全面推出之前,我国一些城市地区为解决老人因意外伤害而产生的医疗费用支出问题,由市级政府联合当地保险公司先后推出了针对老年人的意外伤害保险产品,并形成了一些特色模式,比如上海的“银发无忧”、厦门的“幸福安康”等。这些保险产品普遍具有以下特点:(1)普惠性,多数试点城市60 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均可投保,年龄上不封顶,北京、上海更是把承保年龄扩大到50 周岁;(2)保费来源多元化,除了个人缴费,还有政府财政补助和其他机构补助(机构包括社区、慈善机构、福利彩票、企业、社团、个人等);(3)保障责任契合老年人特征,老年人骨质疏松较易发生意外,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产品的保障责任主要包括老年人意外伤害身故、伤残、骨折和医疗等;(4)保险产品类型的特点——为老人意外风险提供保障,聚焦于意外保障和老年人责任;(5)费率设计上都坚持普惠原则,财政为困难老人提供补助,低保费的设计吸引大量老人自费投保。
(二)第二阶段: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的试点运行阶段
我国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经历了各地区的实践考验,在完善我国老年人风险保障制度,提高我国老年人应对意外风险能力方面起到了重要的作用。截至 2016 年5 月,我国共有 20 个省份推行或拟推行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表1 为2016 年我国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试点城市名单。
(三)第三阶段: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的全面推进阶段
经过多年的实践检验,经国务院同意,2016 年5 月5 日,全国老龄办、民政部、财政部、中国保监会四部门联合公布《关于开展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工作的指导意见》。我国各地区纷纷落实《指导意见》,各省市根据自身特色制定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实施方案。如果说《指导意见》是从时间上推进了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的开展工作,那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养老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以及全国老龄办等24 部委《关于进一步加强老年人优待工作的意见》则从内容上推进了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的开展工作。《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养老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指出,应该转变观念,对养老服务中能够与政府剥离的服务职能都要尽可能地交给市场和企业去办,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作为一种新的老年人风险保障方式,它不仅可以为普通老人提供意外保障,还创造性地将高龄老人也纳入保障范围,极大程度地保障了高龄老人的养老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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