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考观研天下发布《2018年中国商业信用保险行业分析报告-市场深度调研与发展前景预测》
1、国内商业信用保险定义国内信用保险是指在商业活动中,权利人为了避免义务人违约而给自己造成损失,要求保险人将义务人的信用作为保险标的,并补偿因义务人违约而导致权利人损失的保险,也叫作商业信用保险。国内商业信用保险包含企业贷款信用保险、縣销信用保险、个人贷款信用保险、信用卡保险、预付信用保险。根据承保期限不同又有长期险和短期险之分
2、国内商业信用保险特点
国内商业信用保险作为信用保险的一个分类,具有信用保险的一般特点。国内商业信用保险和其他财险比较,其特点如下:首先,国内商业信用保险的保险标的是义务人的信用,是一种无形的东西,信用风险也与一般财险承保的由于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导致的物质风险不同,更加变化多端,复杂多样。因此,在承保信用保险时务必要进行详尽的信用状况调查,尽量将信用风险控制在可控范围内。其次,国内商业信用保险涉及更多的利益关系。信用保险的赔付需具备两个条件,首先是义务人违约,其次是义务人无补偿损失的能力,这将保险人、权利人和义务人都包含在内;而一般的财产保险只要保险事故对权利人造成损失,在不考虑被保险人的补偿能力的情况下即进行赔付,这就在保险合同签订后将义务人排除在外,只包含权利人及保险人的利益关系。再次,国内商业信用保险的保费相当于担保服务费,其进行的赔付从抵押财物或代位求偿中弥补;在保费费率制定上,其更多地考虑政治、社会信用等与人密切相关的因素,费率制定更趋复杂。
3、国内商业信用保险的兴起与发展
信用保险在我国开始于社会主义建设新时期,与西方先进国家相比起步较晚。国内信用保险于1986年才试运营,加入世贸组织后,在经济贸易发展新形式下,2001年,由财政部和商务部共同主导,基于中国进出口银行成立了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专口从事信用保险的经营。平安于2003年联合国际保险巨头科法斯推出了国内短期信用保险。其后,其他一些实力较强的保险企业也采用与国际保险企业合作的方式,借鉴国际发展经验来发展国内商业信用保险,推出短期险业务。
我国信用保险市场发展速度较慢,占有整个财产保险市场份额同样较小。按照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的统计,我国信用保险市场2014年的保费收入为200.67亿,比2005年的23亿实现了约9倍的提高,可从比重角度看,2014年信用险保费收入只有财险保费收入的2.66%,且从2009年以来增幅缓慢,基本保持在2.5%上下,与国际市场存在较大差距。目前我国国内商业信用保险发展程度还比较低,但是经营的险企正在增多,相信国内信用保险发展定会越快且好。
图:信用保险保费收入占财险公司保费收入比重
数据来源:公开数据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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