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我国保险诚信管理制度缺失制约了保险业诚信体系建设。由于保险公司在经营管理上难免存在一些错误和疏漏之处,再加上保险合同签订过程中的信息不对称现象的客观存在,这就为投保人的失信行为提供了条件。
中国汽车保险杠市场竞争现状与发展前景预测报告(2013-2017)
中国汽车保险行业竞争现状及投资前景评估报告(2013-2017)
1.1 我国汽车保险制度不够完善
我国的财产保险公司把车险承保业务当作一块重大利润来源,当客户出险时,拖延赔付的情况时有发生,不能完全体现保险的补偿和保障功能。据统计,在车辆出现事故中,80%是由碰撞引起的, 但各家非寿险公司出台的条款中, 并没有只针对车辆碰撞责任而制定的险种, 仍然将碰撞责任包括在范围广泛的车辆损失险中,这往往造成了一些只想投保碰撞险的投保人不得不多付出保费获得该险种的保障。车险市场竞争以价格竞争为主。目前,我国保险公司在经营车险时大多以价格竞争来赢得市场份额,存在恶性费率竞争。而对于消费者而言,机动车辆保险服务质量是一个较大问题。根据新华网的一项调查资料显示,被调查车主中有6成人对现在使用的保险不满,“服务质量差、服务内容没特色”。发达国家车险市场激烈的竞争,使各大保险公司由价格竞争转到服务竞争。
2 我国汽车保险奖惩力度不够
国外如比利时的BMS系统比较发达,奖惩方案有18个等级。最高等级的保费水平为200%,最低等级的保费水平为60%。各保险公司之间建成了一个统一的信息系统,以防止投保人通过转移保险公司来摆脱过去索赔的惩罚。我国虽然已经实施了奖惩制度,但由于各等级之间的差异不够大,因而还不足以发挥BMS对驾驶员的约束作用。
3 社会信用基础薄弱影响了保险业的诚信体系建设
我国保险诚信管理制度缺失制约了保险业诚信体系建设。由于保险公司在经营管理上难免存在一些错误和疏漏之处,再加上保险合同签订过程中的信息不对称现象的客观存在,这就为投保人的失信行为提供了条件。对车险投保人、保险公司工作人员和营销人员等都缺乏一套信用信息的建设和相应的考核指标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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