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信托行业估值方法主要由企业背后盈利模式决定 其中AUM 估值法忽略主动管理能力。我们认为估值方法主要由企业背后的盈利模式决定,就非银金融领域而言。
参考《2016-2022年中国信托产业竞争现状调研及十三五市场商机分析报告》
我们认为估值方法主要由企业背后的盈利模式决定,就非银金融领域而言,由于业务运营存在较大差异,不同板块使用估值方法也不同,其中券商、财险适用于PB 估值法,寿险适用于P/EV 估值法,而信托公司更适用于PE 估值法,适用于一般资管公司的AUM法并不适用于信托公司。
PB 估值法因表外属性而无效由于信托业务属于表外业务,PB估值法并不适用。信托公司所托管的资产并不进入信托公司的资产负债表,而以表外资产的形式存在,这也是信托公司能以较低的自有资产或资本金支撑较大体量信托资产的原因,如按我们的测算1 单位资本金可支撑102倍体量的信托业务量,所以PB估值并不能很好的反应信托公司估值水平。
而只有当金融机构以负债的形式“借入”客户资产时,资产负债表才能更好的反应估值水平,典型的如商业银行等。
我们统计了上市公司安信信托和陕国投A 历年来的PB 估值水平,两家上市公司2010-2016 年平均PB 估值水平分别为8.54 和3.46 倍,显著高于一般金融类公司PB 估值。但PB 估值法忽略了信托公司较低表内资本便可支撑数倍表外信托资产运营的特性。
AUM 估值法忽略主动管理能力
AUM (Asset Under Management)估值法是指按所管理资产规模的一定折算比例进行估值的方法,主要适用于按固定管理费率收取报酬的资管机构,例如公募基金公司(不适用于同时提取浮动费率的基金公司)等。而信托公司所获取的信托报酬率,不同公司的差别较大,主动管理能力突出的信托公司的报酬率可以数倍于以通道业务为主的信托公司,从而在结构上忽略了信托公司的盈利能力。
同时我们也给出了AUM估值逻辑,假定固定管理费率为1%,营业利润率为30%,以及给予当年净利润20 倍的估值,则AUM 法的估值系数为6%,也即对于管理100 亿基金的公募基金而言,其可参考估值为6亿元。
信托公司更适用于PE 估值
信托公司盈利稳定性较高,可用PE 法估值。根据我们在图表中的分析,信托公司历年业绩具有较强的稳定性,可直接对净利润按PE 倍数进行估值。同时由于信托公司的盈利能力强弱也能在净利润中直接得到体现,且能对表内固有业务资产盈利和表外信托业务资产盈利都能直接反应,避免了PB 估值所面临的困境。我们在报告的最后一部分给出了上市信托公司历年来的历史PE 估值趋势,供投资者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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