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资源是人类生活和生产活动中必不可少的物质基础和战略性经济资源。近五年来我国用水总量及人均用水量呈下滑的态势。根据数据显示,2019年我国用水总量为5991亿立方米,同比下降0.4%,人均用水量为429立方米。
2010-2019年全国用水总量趋势
数据来源:国家统计局
同时,在国家大力倡导节约用水的背景下,我国供水行业产能也因此进行了相应的调整,行业产能扩张放缓城市供水网络不断完善。根据数据显示,2010-2019年,我国城市供水综合生产能力整体处于上升状态,2019年我国年末城市供水综合生产能力为3.09亿立方米/日,同比下降1.04%;城市供水管道长度增长较快,2019年我国城市供水管道长度达92.01万公里,同比增长6.14%。
2010-2019年中国城市供水综合生产能力统计及增长情况
数据来源:国家统计局
2010-2019年中国城市供水管道长度统计及增长情况
数据来源:国家统计局
一、供应商的议价能力
供应商议价能力指的是现有企业向供应商购买原料时,供应商争取获得较好价格的能力。供水行业的价格是由政府定价的,这是供水行业的特殊性决定的。水价的制定既要反映水资源的价格和供求关系,又要遵循价值规律,还要考虑社会的承受能力。因此,可以说我国供水行业的供应商议价能力较低。
二、购买者的议价能力
购买者主要通过其压价与要求提供较高的产品或服务质量的能力,来影响行业中现有企业的盈利能力。目前,我供水行业的购买者中用水单位或个人对用水需求较为固定,政府主导水价,消费者对水价只能被动接受。因此,我国供水行业购买方的议价能力低。
2020年全国各地区供水价格变化汇总
省市名称 |
供水价格变化 |
深圳市 |
深圳市发改委联合深圳市水务局于发布《关于继续对个体工商户实施阶段性用水价格优惠政策的通知》中显示,4月至6月,全市缴交非居民生活用水和特种用水的个体工商户用水价格可按现行自来水价格优惠10%。有关部门对于欠费用户不采取停水措施,并免收欠费违约金。 |
重庆市 |
重庆市自来水有限公司将延长阶段性降低用水成本政策至12月。降价标准:按照2020年上半年阶段性降价前的用水价格(不含污水处理费、水资源费)优惠5%!①优惠后非居民类(机关事业单位除外)终端水价降价0.16元/m,执行单价4.39元/m;②特种洗车类终端水价降价0.28元/m,执行单价6.72元/m;③特种洗浴类终端水价降价0.46元/m,执行单价10.19元/m。 |
浙江杭州市 |
浙江杭州企业到户用水价格下调10%的价格政策执行期限延长至2020年12月31日止。 |
天津市 |
8月,天津市水务局公布《天津市超计划用水累进加价水费征收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规定》),《规定》对非生活用水户超计划部分的用水量累进加价收费标准进行了明确,最高加收10倍:超计划10%以下(含10%)的,按基本水价的1倍加收费用;超计划10%至20%(含20%)的,按基本水价的2倍加收费用;超计划20%至30%(含30%)的,按基本水价的3倍加收费用;超计划30%至40%(含40%)的,按基本水价的5倍加收费用;超计划40%以上(不含40%)的,按基本水价的10倍加收费用 |
浙江宁波市 |
浙江宁波企业到户用水价格下调10%的价格政策执行期限延长至2020年12月31日止 |
云南省昆明市 |
云南省昆明市将于10月29日在昆明会堂进行“昆明市主城区供水价格调整方案”听证,拟将居民生活用水终端价格调整为4.2元/立方米,较现行价格上涨21.74%。根据售水量数据测算各用水类别拟调整自来水价格如下:民生活用水价格由2.45元/立方米调整为3.20元/立方米;非居民用水价格由4.23元/立方米(平均价格)调整为4.65元/立方米;特种行业用水由14.10元/立方米调整为18.60元/立方米。综合水价每立方拟涨6毛4。 |
广东惠州市 |
从7月1日抄见表起,惠阳区三和街道自来水价格上调。综合价格由现行的每立方米1.9元调至2.74元,其中居民生活用水每立方米由现行1.75元提至2.65元。同时实行三级阶梯式水价,水价级差为1:1.5:3,第一级水量基数为每户每月25立方米以下(含25立方米) |
广东珠海市 |
根据珠海市发展和改革局相关文件要求,2020年2月1日至6月30日个体工商户水价从2.43元/立方米下调至2.187元/立方米。水价优惠期延长至年底! |
河北邯郸市 |
河北邯郸将批发零售、餐饮、住宿这三类行业水价由原来的每立方米9.54元下调至9.16元,特种行业水价由原来的每立方米40.3元下调至38.69元,并对用户抄表水量进行减免折算。四类行业用水优惠价格于5月1日起开始执行,到7月31日截止。此外,还对收费系统内近30万居民用户的居民第一级用水量进行了调整,每户每年居民一阶余量由原来的120立方米增加到180立方米。居民用户阶梯水量执行到今年年底。 |
甘肃省 |
甘肃9月1日起实施《甘肃省节约用水条例》,用水实行计量收费,非居民用水应当实行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居民用水推行阶梯水价制度 |
湖北松滋市 |
湖北松滋市从7月1日起调整自来水价格。调整后城区自来水价格:居民生活用水:市城区居民用水阶梯水量为1:1.5;水价级差为1:1.5:3。第一级价格调整为2.05元/立方米、第二级价格调整为3.03元/立方米,第三级价格调整为5.97元/立方米。非居民生活用水:水量分档为1:1.5;水价级差为1:1.5:2.第一级价格2.47元/立方米,第二级价格3.65元/立方米、第三级价格调整为4.77元/立方米。特殊行业用水:4.11元/立方米 |
山西大同市 |
从2020年5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大同市住宿和餐饮行业自来水用水价格在原价基础(4.9元/立方米)上降低20%,降低后用水价格为3.92元/立方米(不含污水处理费和水资源税) |
陕西延安市 |
陕西延安市调整居民生活用水终端销售价格,新价格从2020年9月1日起执行。由现行的3.41元/m调整为3.95元/m(其中:基本水价由2.16元/m3调整为2.7元/m,水资源税0.3元/m和污水处理费0.95元/m不作调整)。第一级阶梯式基本水价由2.16元/m调整为2.7元m;第二级基本水价由3.24元/m调整为4.05元/m;第三级基本水价由6.48元/m调整为8.1元/ m |
河南三门峡市 |
河南三门峡市拟上调整城市供水价格。拟调整方案:居民生活用水按1∶1.5∶3分档安排,第一阶梯基本水价调整为2.80元/立方米;非居民用水按1∶1.5∶2分档安排,其中一般工商业用水第一档基本水价调整为4.56元/立方米,特种行业用水第一档基本水价调整为10元/立方米 |
湖南岳阳市平江县 |
城区自来水价格不变,瓮江、梅仙等15个乡镇水厂居民用水基本水价实行阶梯价格,第一、二、三阶梯水价级差按1:1.5:2的比例执行,即第一、二、三阶梯居民水价价格分别为:2.06元/立方米、3.09元/立方米、4.12元/立方米 |
吉林梨树镇 |
吉林梨树镇制定非居民用水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超定额累进加价分档量和加价标准:用水量超定额10%以下(含10%)部分,加价1倍;用水量超定额10%以上至20%(含20%)部分,加价2倍;用水量超定额20%以上至30%(含30%)部分,加价3倍,用水量超定额30%以上部分,加价5倍 |
江西宜黄县 |
居民生活用水价格由原1.05元/吨调整为1.33元/吨;非居民生活用水价格按居民用水价格1:1.3的比例由原1.37元/吨调整为1.73元/吨;特种行业用水价格按居民用水价格1:5的比例由原5.25元/吨调整为6.65元/吨 |
安徽芜湖繁昌县 |
价格调整方案要点:方案一:居民生活用水户基本水价由1.30元/立方米(不含水资源费0.08元)调整到1.60元/立方米(含水资源费0.08元),阶梯水价由原定比例(1:1.5:3)顺加,即:第一级水价为1.60元/立方米;第二级水价为2.40元/立方米;第三级水价为4.80元/立方米。非居民用水户水价从1.36元/立方米(不含水资源费0.08元)调整到1.66元/立方米(含水资源费0.08元)。方案二:居民生活用水户基本水价由1.30元/立方米(不含水资源费0.08元)调整到1.68元/立方米(含水资源费0.08元)。阶梯水价由原定比例(1:1.5:3)顺加,即:第一级水价为1.68元/立方米;第二级水价为2.52元/立方米;第三级水价为5.04元/立方米。非居民用水户水价从1.36元/立方米(不含水资源费0.08元)调整到1.74元/立方米(含水资源费0.08元) |
广州市从化区 |
1.同意现行的水价类别(居民用水、行政用水、工业用水、经营服务用水、特种行业用水)整合为居民用水、非居民用水和特种行业用水三类,并对自来水价格进行调整,其中:居民用水调整为1.3元/立方米,非居民用水调整为1.75元/立方米,特种行业用水调整为16元/立方米。2.继续实施阶梯式水价制度。阶梯式水价按1:1.5:3比例实行三级阶梯式价格管理:每户每月用水量在26立方米及以下的,执行一级水价:1.3元/立方米;用水量在26立方米以上34立方米及以下的,执行二级水价:1.95元/立方米;用水量在34立方米以上的,执行三级水价:3.9元/立方米。3.实施水资源费与水价联动机制。 |
数据来源:公开资料整理
三、新进入者的威胁
新进入者在给行业带来新活力的同时,可能会与现有企业存在原材料与市场份额的竞争,最终导致行业中现有企业盈利水平降低,行业竞争更加激烈。供水行业是公用事业,其发展具有初始投资额大、周期长、而且受到供水管网分布走向的限制、更重要的是必须有自己的水源地。因此供水行业进人门槛较高,区域垄断性强,所以新竞争者的威胁不大。
四、替代品的威胁
目前,我国供水行业在生活用水方面,最具有替代能力的替代品是瓶装、桶装矿泉水。不过从长期看,其替代性非常小。
五、同业竞争者的竞争程度
近年来,随着我国自来水生产和供应行业市场化改革的持续深入,我国水供应企业数量呈现逐年增长的态势。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2019年我国水生产和供应企业数量为2098家;截至2020年9月,我国水生产和供应企业数量达2439家。
2011-2019年中国水生产和供应企业数量统计情况
数据来源:国家统计局
与此同时,随着行业政策的开放性,有很多国外优秀的水务公司进驻我国水务行业,并且依靠其自身的资金实力和先进的管理经验在国内市场占据重要的地位,例如法国威立雅和苏伊士。因此,在中国水务市场上,目前已形成外资水务巨头、投资型公司、改制后的国有企业以及民营资本四种力量竞争的局面。
中国自来水生产和供应行业参与者情况
参与企业类型 |
竞争情况 |
外资水务巨头 |
以法国威立雅和苏伊士为代表,依靠其雄厚的资本、先进的技术和管理经验,在中国水务市场稳步推进。他们在“面向核心城市”的市场竞争中,不惜成本、敢于竞争,已取得了一定市场份额。 |
投资型公司 |
主要是以北京首创股份、创业环保为代表,是伴随着水务市场化改革而发展起来的新型水务企业。在投资拉动型的水务产业发展阶段,它们依靠投融资能力和财务管理能力,利用其对国内水务市场的把握和政府资源,成为水务市场上活跃的资本力量。在不断开拓市场的同时,他们将精力转向经营管理体系的建立,通过联盟合作,强化自身的专业能力,已逐步成为可与外资抗衡的市场竞争主体。 |
改制后的国有企业 |
以深圳水务集团、北京排水集团为代表的大型国有水务集团,依赖政府背景、水务资产规模和地利的优势,在管理体制上引进符合市场竞争的机制,改革重组,逐步发展成为国内水务行业的优势企业,并开始积极突破地域限制、对外购并扩张,成为市场的主力军之一。 |
民营企业 |
以桑德环保、安徽国祯为代表的民营企业,凭借其在环保工程方面的优势向下游拓展进入水务投资领域。民营企业具有强烈的市场意识、先进的管理体制和激励制度,和灵活的市场手段,因此在水务市场竞争中处于主动的地位。但民营企业大多缺乏资金,因而他们大多选择中小城镇的水务项目。他们是市场最活跃的生力军,其力量不容忽视。 |
数据来源:公开资料整理
未来,随着自来水生产和供应市场化的进程加快,民营资本将逐渐成为行业的主力军,届时市场竞争将日趋激烈。(WY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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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中国供水市场分析报告-行业调查与未来商机预测》
《2020年中国供水市场现状分析报告-市场深度调研与发展趋势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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