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宁表示,目前全国有14省市申请试点;任何新业务的推出都有逐步完善和接受的过程
“目前全国有14个省市提出要加入试点,同时我们也希望加大试点的境外地区。适当时候会看是否能够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扩大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3月8日,全国政协委员、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苏宁在接受采访时表示。
受金融危机影响,美元、欧元等主要国际结算货币汇率大幅波动,我国及周边国家和地区的企业在使用第三方货币进行贸易结算时面临较大的汇率波动风险。为保持我国与周边国家和地区的贸易正常发展,2009年正式启动上海市和广东省广州、深圳、珠海、东莞4城市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工作,境外地域范围则暂定为港澳地区和东盟国家。
苏宁透露,试点开始实施后,从去年7月到今年1月份,贸易额超过了100多亿元人民币。
然而,试点工作启动伊始,效果却并不令人满意。截至去年10月,央行公布结算量仅7000万元,尚不及试点地区同期进出口额的零头。
“任何一种新业务的推出都有一个逐步完善和接受的过程,管理部门、企业、银行都需要一段时间的学习和磨合。”苏宁表示。他指出,设计人民币贸易结算的基本思路不是推动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而是减少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不必要的障碍。
苏宁认为,这应该是市场化的选择,企业根据自身考虑,选择更方便、更安全、风险小的货币结算方式。
不过,试点之初似乎就埋下了进一步扩大试点的伏笔:从数量来看,试点范围仅包括5个城市近500家企业,境外主要是香港、东盟地区;而从企业的意愿来看,审批过程中,各地为了求快,上报的多为大企业,有的企业并没有用人民币贸易的意愿。
“这就造成这样一种情况,名单外的企业积极性很高,但是名单内企业反而有积极性不高的。企业愿意使用这个业务,但交易对象不在东盟或香港地区;或者香港有意愿,但交易对象不在五个城市名单内。这些都会影响业务扩大。”苏宁指出。
但他认为,从央行角度看,这个缓慢增长的过程反而有利于研究其中规律,以及这一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风险。
此外,外部政策的不配套,也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试点工作的推进。去年底,央行一位人士曾表示,一些配套制度和政策正在紧锣密鼓地制定过程中,还没有完全出台。
据央行有关人士介绍,为了便于使用,人民币贸易结算已经做了重要改革。例如,过去出口收汇核销环节一般是先核销后退税,现在则由事前审批转变为事后审查的方式。
苏宁指出,在人民币贸易的结算试点中,更关注提供和其他币种一样的环境:希望外币在贸易结算中能做的事情,也可以拿人民币来做。“人民币流出境外后,央行无法监管,而希望境外货币当局提供一个平等环境,这样才能发展起来人民币跨境贸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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