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2013年关于稳定湖南省土地市场过暖相关建议,建立精细化的监管机制;另一方面在土地市场监测与监管系统中设立“房地产大企业和大地块监管专栏”,督促大企业大地块尽快开发建设,引领带动市场供给。
土地市场并未出现过暖现象,高价地宗地产生的负面影响有限。
今年以来,经济发达和经济欠发达城市均出现了高价地现象,主要是因为在去年较高土地流拍率的影响下,土地管理部门在制订出让方案时偏重于地理位置较好的地块,此类稀缺优质地块的开发价值直接刺激开发商等的拿地热情,从而出现高价地现象。并因为出让价款占比偏高而引起各地区和全省土地均价水平一定程度上的上涨。但综合分析此种类型地块,一是因为土地现有区位和规划区位优越、本身土地价值偏高而导致价格水平出现抬升,但并不能代表该城市和全省土地市场整体水平的提升,土地市场并未出现过暖现象;二是此类地块规划容积率设定较高,普遍达到了5.0及以上,楼面地价尚处于土地出让价格的合理区间范围内,未来经开发建设后投入市场,也不会出现偏离正常水平的市场价格,对市场造成不利影响。
建议多措施保地价平稳:一是确保积极稳妥均衡供地,在出让地块选择方面,按照区域协调、远近兼顾;好坏搭配、大小互补;用途兼有、品种齐全等原则,同时推出多宗地或安排同时出让,把具备供应条件的土地集中推出从而降低高价地出现频率;在价格确定方面,采取差别化的定价方式,严控出让底价虚高现象;同时要进一步严格市场准入条件,严审竞买人资格,建立构建良性竞争的市场环境,防止恶性竞争和不合理高价地产生。二是保持地价信号平稳,减少对市场的误导和干扰。各级国土管理部门在稳定土地供应的同时,要采取多种手段努力保持地价信号平稳,消除地价信号异常和波动。一方面严格实行异常交易高价地块上报制度,各地溢价率超过50%的地块必须在成交3个工作日内上报,督促“高价地”频发地区研究制定控制地价预案;另一方面将已出现的总价或单价“地王”情况主动向媒体和社会群众进行解释分析,主动宣传或引导媒体宣传,积极应对负面炒作。三是加强房地产闲置土地处置力度。一方面严格执行国土资源部新的《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在供地环节、批后监管环节双管齐下,防止房地产开发商违规圈地囤地,对未按约定开工、竣工的项目及时清理通报,每季度跟进查处闲置土地和违约宗地,建立精细化的监管机制;另一方面在土地市场监测与监管系统中设立“房地产大企业和大地块监管专栏”,督促大企业大地块尽快开发建设,引领带动市场供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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