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中国银监会要求北京和上海等16个房地产价格上涨过快热点城市金融机构 开展银行业房地产相关业务专项检查。据媒体报道,为了合理控制业务增速,有效缓释行业集中度偏高的风险,中国银监会要求北京和上海等16个房地产价格上涨过快热点城市的金融机构,开展银行业房地产相关业务专项检查。
参考《2017-2022年中国房地产金融市场产销调研及十三五投资规划研究报告》
据媒体报道,为了合理控制业务增速,有效缓释行业集中度偏高的风险,中国银监会要求北京和上海等16个房地产价格上涨过快热点城市的金融机构,开展银行业房地产相关业务专项检查。发现宏观调控政策落实不力、审慎规制要求执行不到位等违法违规行为,将采取相关监管措施。
对于房地产开发贷款,银监会要求银行自查:是否存在银行资金违规用于购地的问题;是否比照自营贷款管理的要求,强化对银行理财资金投向房地产领域的监督管理;是否存在理财资金违规进入房地产领域的问题;是否严格执行银行理财资金投资非标资产的比例限制。
报道并称,银监会要求信托公司自查房地产信托业务的合规经营情况: 是否通过多层嵌套等产品规避监管要求;是否发放用于支付土地出让价款的信托贷款; 是否向房地产开发企业发放流动资金信托贷款;是否直接或间接为各类机构发放首付贷等违法违规行为提供便利; 对个人信托贷款是否加强资金流向监控,防范资金被挪用于支付购房者首付款。从上述报道内容来看,该要求基本落实了银监会三季度经济金融形势分析会上的指示。
在该次会议上,银监会明确提出,要严控房地产金融业务风险,严格执行房地产贷款业务规制要求和调控政策;审慎开展与房地产中介和房企相关的业务;规范各类贷款业务管理,严禁违规发放或挪用信贷资金进入房地产领域;加强理财资金投资管理,严禁银行理财资金违规进入房地产领域;加强房地产信托业务合规经营。
房地产贷款可以分为开发贷和购房贷。银监会此次要求主要是堵“前门”:开发贷。开发贷房指的是,地产开发贷款是指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发放的用于住房、商业用房和其他房地产开发建设的中长期项目贷款。
财政部、国土资源部、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此前发布的《关于规范土地储备和资金管理等相关问题的通知》规定,自 2016 年 1 月 1 日起,各地不得再向银行业金融机构举借土地储备贷款,土储部门作为借款主体的地产开发贷款会逐步清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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