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告网摘要:从国土部获悉,国土资源部印发《关于做好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建设工作通知》,通知要求把不动产登记信息平台搭建在“国土资源云”上,今年下半年实现信息平台上线试运行,2016年基本完成数据整合建库,2017年基本建成覆盖全国的信息平台。《不动产登记数据库标准(试行)》、《不动产登记数据整合建库技术规范(试行)》与《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建设总体方案》同步印发。
从国土部获悉,国土资源部印发《关于做好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建设工作通知》,通知要求把不动产登记信息平台搭建在“国土资源云”上,今年下半年实现信息平台上线试运行,2016年基本完成数据整合建库,2017年基本建成覆盖全国的信息平台。《不动产登记数据库标准(试行)》、《不动产登记数据整合建库技术规范(试行)》与《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建设总体方案》同步印发。
《通知》强调,要充分运用云计算技术,把信息平台搭建在国土资源部统一建设的“国土资源云”上。各地应紧紧围绕《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关于信息平台建设的要求,依据《总体方案》,对各级各类不动产登记数据、信息平台、软件系统及网络资源进行整合集成,确保国家、省、市、县四级登记信息实时共享,实现与相关部门审批、交易信息实时互通共享,加强与公安、民政、财政、税务等部门间不动产登记有关信息的互通共享,提供不动产登记资料的依法查询。
《通知》明确了各级不动产登记信息平台建设的任务分工。国土资源部负责信息平台顶层设计,统一组织信息平台开发、集成和部署,统筹国土资源主干网建设,制定相关标准;省级重点负责组织督导省内各级数据整合建库和不动产登记信息系统建设,统筹推进省、市、县三级网络建设并纳入国土资源主干网;市县级负责对各类不动产登记信息进行整合建库,对各类不动产登记信息系统进行融合、对接,实现登记业务、数据库本地运行,保证登记业务的顺利开展,做好与相应审批、交易部门间信息实时互通共享,对外提供信息查询服务。
《通知》要求,各地要加快推进四项重点工作:一是编制好省级信息平台建设实施方案,明确路线图、时间表、总要求。二是做好平台、系统改造开发。明确与同级不动产审批、交易部门之间的共享数据内容和共享方式,实现同级部门间登记信息实时互通共享,做好不动产登记信息接入全国信息平台相关工作。三是开展不动产登记数据整合建库。坚持“完整、一致、规范”的原则,以不动产登记簿为核心,以宗地(宗海)为基础,以不动产单元为基本单位,开展数据整合及数据库建设,最终形成空间参考一致、数据关联关系正确、历史信息完整的不动产登记数据库。四是健全网络系统环境。省级统筹推进本省(区、市)国土资源主干网建设,确保省、市、县三级网络互联互通。各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加强网络建设,满足信息共享需要,同时确保网络安全保密。
根据总体部署要求,2015年下半年各地完成信息平台上线试运行,2016年基本完成各级不动产登记数据整合建库,2017年基本建成覆盖全国的不动产登记信息平台。
以下为通知全文:
国土资源部关于做好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建设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土资源局,解放军土地管理局:
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以下简称信息平台)是不动产登记制度建设的重要内容,建设难度大,社会需求强。为深入贯彻落实不动产登记“四统一”要求,统筹做好信息平台建设,保障不动产登记工作顺利推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信息平台建设
建立统一的信息平台是《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的明确要求,是落实不动产登记制度的重要技术支撑,是保障交易安全和实现信息共享的重要手段,对于规范开展不动产登记业务,促进职责机构整合和工作流程再造,提升管理能力和治理水平,强化产权保护和便民利民具有重要意义。各地要高度重视信息平台建设,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按照信息平台建设“反弹琵琶”的总体要求,超前谋划,统筹部署,将信息平台建设作为推进不动产登记制度建设的重要抓手,贯穿不动产登记制度建设全过程。各地要按照《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建设总体方案》(附后,以下简称《总体方案》)的统一部署,全面落实各项工作要求,确保信息平台建设有序推进。
二、准确把握目标任务
各地要紧紧围绕《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关于信息平台建设的要求,依据《总体方案》,对各级各类不动产登记数据、信息平台、软件系统及网络资源进行整合集成,确保国家、省、市、县四级登记信息的实时共享,实现与相关部门审批、交易信息的实时互通共享,加强与公安、民政、财政、税务等部门间不动产登记有关信息的互通共享,提供不动产登记资料的依法查询。各地要按照2015年下半年信息平台上线试运行,2016年基本完成各级不动产登记数据整合建库,2017年基本建成覆盖全国的不动产登记信息平台的总体部署,上下联动,协调配合,加快推进信息平台建设。要充分运用云计算技术,把信息平台搭建在国土资源部统一建设的“国土资源云”上。
在信息平台建设上,国土资源部负责信息平台顶层设计,统一组织信息平台开发、集成和部署,统筹国土资源主干网建设,制定相关标准;省级重点负责组织督导省内各级数据整合建库和不动产登记信息系统建设,统筹推进省、市、县三级网络建设并纳入国土资源主干网;市县级负责对各类不动产登记信息进行整合建库,对各类不动产登记信息系统进行融合、对接,实现登记业务、数据库本地运行,保证登记业务的顺利开展,做好与相应审批、交易部门间信息实时互通共享,对外提供信息查询服务。省、市、县三级已有的国土资源信息化平台,通过升级改造并与国家级信息平台对接,保护已有的信息化建设投入。相关行业资讯请查阅中国商业地产市场专项调研与投资策略研究报告(2015-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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