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我国房地产调控回顾与发展现状。中央对于房地产调控下定决心,但土地财政又迫使地方政府有救市冲动。
参考《中国房地产行业运营现状及未来前景预测报告(2014-2019)》
(一)房地产调控政策持续从紧
自 2010 年 “国十一条”发布开始, 这一轮房地产调控走过了三年多的时间,是力度最大、史上最严厉的调控。 一方面以增加土地和房屋的供给,支持自住需求,另一方面以限购、限贷、税收等组合拳抑制投机投资购房及非理性需求。 受调控政策影响,房价曾有一定程度回落, 但房价 2012 年 6月止跌后, 连续第 9 个月环比上涨。 春节前后主要大中城市楼市持续升温,量价齐涨。 在楼市“涨”声一片之时,2013 年 2 月 20 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再出重拳, 提出了坚决抑制投机投资性购房、严格执行商品住房限购等“国五条”措施。 调控政策的再度升级,表明了中央维持房价稳定的坚定决心, 释放了中央对房地产调控不动摇、力度不放松的信号,也扭转了前期市场对于政策放松和房价继续上涨的预期。 调控是为了促进房地产市场的长期、平稳、健康发展,改善广大居民的居住条件,实现住有所居的目标, 改变以房地产为代表的粗放的经济增长方式,促进产业和地产的有机结合。
(二)地方政府财政收入受到影响
中央对于房地产调控下定决心,但土地财政又迫使地方政府有救市冲动。地方政府依靠出让土地使用权的收入来维持地方财政支出,房价回落使财政重要收入来源的土地出让金也随之大幅缩水,屡踩调控红线可看出地方政府欲对楼市政策松绑的心态。 全国有近40 个城市发文微调了楼市政策,针对地方的“微调”,住建部、统计局、国土部等部门一再表态坚决不放松房地产调控,并对具体的微调措施予以叫停或纠正,先后叫停了成都、佛山、海口、芜湖、上海等城市的变相放松楼市调控的政策。这次国务院常务会议明确了地方在稳定房价上的权责,将房地产调控和市场监管情况纳入对地方政府的考核问责体系。随后在 3 月 1 日出台的实施细则中申明, 对限购、限贷和税收措施执行不到位、房价上涨过快的要进行约谈和问责。细则中提出对出售自有住房按转让所得的 20%计征个人所得税,这一方面将提高地方政府财政收入,另一方面将有针对性地抑制投机、投资需求,改变房价只升不降的市场预期。
(三)刚性需求集中释放
限购政策压制了购买需求,楼市经历了两年的低迷期, 随着城市化加快, 房地产市场积压了大量的购房需求亟待释放。 自2012 年下半年我国房地产市场现回暖迹象, 成交量回升。 2012年全国房地产开发投资 71804 亿元,比上年名义增长 16.2%,房地产开发投资连续四个月稳定在15%~16%左右;商品房销售面积111304 万平方米 , 比上年增长1.8%; 商业营业用房销售面积下降 1.4%;商品房销售额 64456 亿元,增长 10%。 从价格来看,2013年 2 月重点监测的 100 个城市中 , 新 建 住 宅 均 价 环 比 上 涨0.83%,其中 74 个城市环比上涨,26 个环比下跌,环比上涨的增加10 个, 环比下跌的减少 9 个,住宅均价与 2012 年同期相比上涨2.48%。 首套房置业和改善型的刚性需求释放, 市场由前期以价换量,中期的回稳,到了后期成交量持续放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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