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以房养老”概念引人至今,各方不断进行着各种尝试,如北京成立“养老房屋银行”、上海实施“以房自助养老”、南京实行“以租换养”等模式,试图推进中国式“倒按揭”的步伐。中信银行通过发行“信福年华”借记卡,尝试“倒按揭”,开启了国内银行试点“以房养老”业务的先河。
2003年,时任中国房地产开发集团总裁孟晓苏最早引入并提出中国的“以房养老”概念。2006年全国政协十届四次会议上,全国政协委员、建设部科学技术司司长赖明提交了“以房养老”的提案。2012年全国“两会”上,贺强等全国政协委员再次提交了“以房养老”方面的提案。一时间,“以房养老”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
一、“以房养老”模式及各地的初步尝试
“以房养老”又称“住房反向抵押贷款”或“倒按揭”,起源于荷兰,发展成熟于美国,是指房屋产权所有者将房屋抵押给银行、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后者对房屋进行综合评估后,依据估值定期给房主发放固定养老金,房主继续拥有居住权直至去世,金融机构出售其抵押房屋,所得用来偿还贷款本息,剩余部分归抵押人或者其继承人所有。“以房养老”使房产兼具了居住和养老的双重功效,其本质是在保证老人“居者有其屋”的前提下,通过“倒按揭”取得一定的财产性收入,为居民即期消费提供贴现的金融安排。
“以房养老”概念引人至今,各方不断进行着各种尝试,如北京成立“养老房屋银行”、上海实施“以房自助养老”、南京实行“以租换养”等模式,试图推进中国式“倒按揭”的步伐。中信银行通过发行“信福年华”借记卡,尝试“倒按揭”,开启了国内银行试点“以房养老”业务的先河。“以房养老”理念很美,但是试点结果均未取得预期的效果,相关行业观望情绪浓重。对此,大多学者将其原因归结为:一是传统观念的根深蒂固;二是住房价格和风险具有不确定性;三是人的寿命难以预测;四是房产评估存在问题,二级房地产市场发展滞后;五是法律法规不健全等。目前,北京、南京等地陆续将“以房养老”纳入十二五规划,提出“鼓励商业保险企业、商业银行或住房公积金部门建立公益性中介机构,开展试点业务”。
诚然,试点不顺与上述种种解释不无关联,但是“以房养老”之基乃是房屋,没有房屋何谈“以房养老”?可以说,房屋质量是“以房养老”的前提,否则谈不上抵押价值,更不存在资产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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