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关于完善国内保障性住房政策制度的几点建议。政府可以通过调节土地的租赁价格来控制租赁性住房的租金价格,以满足大多数中低收入群体的租房居住需求。
保障性住房,特别是限价房和经济适用房,与商品房之间界限模糊,容易使政府在实施调控时“一刀切”从而造成市场混乱。我们认为,对保障房和商品房应该进行政策分离,保障房需要政府进行规划和管理,而商品房则应该完全遵循市场规律。
1.建立以廉租房、公共租赁房为主的租赁性住房保障体系。既要保证有足够的廉租房满足最低收入人群的居住要求,也要有一定的公租房满足夹心层、年轻白领、初就职者等人群的居住要求,并设计相应的长租机制,保障居住的稳定性。可以通过学习江苏常州等地收储社会闲杂房源作为公租房的经验,提前实现保障房的有效供给,并大大降低财政成本。租赁性住房的土地来源也可由现行的出让改为租赁。政府可以通过调节土地的租赁价格来控制租赁性住房的租金价格,以满足大多数中低收入群体的租房居住需求。
2.逐步取消经济适用房,转变限价房配建模式,强制性共有产权。首先应通过强制性共有产权清除购置型保障房的牟利空间。在完善房地产市场供给与保障体系的过程中,逐步取消经济适用房建设。同时,两限房可以由政府直接进行土地补贴,单独建设,从而取消土地招拍挂中的配建制度。可以学习新加坡和香港的经验,由地方政府用自己的土地直接开发政策性住房,有效降低房价中的高利润和泡沫。
3.商品房应遵循市场规律,防止过度打压。2012年前三季度,四川省房地产开发投资完成额占地区生产总值的14.6%。与地区生产总值相当的其他省市比较,四川省房地产业在GDP中的比重适中(见图1)。随着工业化和城市化进程的深入,房地产业在四川省经济中的地位将愈发重要。本文认为,应该遵循市场规律,防止过度打压商品房市场,以避免对上下游的能源、钢铁、建材、物业等一系列产业和劳动力市场造成冲击。
当前房地产消费市场的刚性需求以青年人为主,因此,可以通过政策优惠调整商品房市场供给的结构,鼓励房地产商发展中小套型的普通商品住房以满足中等收入群体和青年人的购房愿望。
从2005年到2010年,通过提高交易环节征税抑制房价的作用并未显现。地方各级政府对房产税改革积极性不高。民间则认为房产税改革会进一步推高房价。本文认为,房产税改革必须循序渐进,以相对平缓的步伐进行。对商品房住宅市场应在遵循市场规律的基础上,合理区分投资与投机行为,通过征收按套数阶梯式递增的房产税,抑制投机行为。对于初次购房者,递增式房产税不但不会增加他们的负担,还可能使他们受益于税费的结构性调整。另一方面,递增式房产税应该避免成为地方政府“土地财政”的一部分,可以学习欧美等国的经验,将房产税用于社区环境的改造,学校、保健中心等公共设施的建设,做到取自于民,用之于民。
《中国廉租房建设市场运营格局与发展趋势研究报告(2013-2017)》由中国报告网房行业分析专家领衔撰写,主要分析了房行业的市场规模、发展现状与投资前景,同时对房行业的未来发展做出科学的趋势预测和专业的房行业数据分析,帮助客户评估房行业投资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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