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策环境(P)
我国网络环境发展日新月异,进步飞速,5G、人工智能、物联网等等每一个高新网络行业都在高速发展。倚靠这个背景,我国在线音频行业正蓬勃发展。在线音频行业的高速发展,离不开我国一直以来对行业的政策扶持和严格的市场监管。我国从2008年开始就对在线音频环境进行严格的监管,在近年行业的高速发展下,对在线音频行业的总体环境监管力度更大,更细化。
2008年国务院发布《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规定了合理使用、法定许可、避风港原则、版权管理技术等一系列内容,区分了著作权人、图书馆、网络服务商、读者各自可以享受的权益,网络传播和使用都有法可依,形成一个相互依存、相互作用、相互影响的“对立统一”关系,很好地体现了产业发展与权利人利益、公众利益的平衡,为产业加速发展做好了法律准备。此后的几年里,我国政府不断发布监管规定,保护用户合法权益。
2019年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文化和旅游部、国家广播电视总局联合发布《网络音视频信息服务管理规定》明确网络音视频信息服务提供者应当依法取得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相关资质。在保护用户个人信息的同时,对行业准入资格进行严格监管,打击行业乱象,促进在线音频行业的良好发展。
2021年广电总局发布《关于发布视音频内容分发数字版权管理标准体系的通知》,为发挥标准在数字版权管理建设中的引领和规范作用,推动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行业高质量创新性发展,国家广播电视总局组织研究建立了视音频内容分发数字版权管理标准体系。重视在线音频行业的数字版权意识,支持行业创新,促进行业高质量创新性发展。
时间 |
发布主体 |
政策 |
内容 |
2008年 |
国务院 |
《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 |
规定合理使用、法定许可、避风港原则、版权管理技术等一系列内容,区分了著作权人、图书馆、网络服务商、读者各自可以享受的权益,网络传播和使用都有法可依,形成一个相互依存、相互作用、相互影响的“对立统一”关系,很好地体现了产业发展与权利人利益、公众利益的平衡,为产业加速发展做好了法律准备。 |
2010年 |
国务院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广播电视传输网络建设管理的通知》 |
广播电视传输网络的管理,应严格实行政企分开,成立企业化的广播电视传输公司,接受信息产业主管部门的统筹规划和行业管理,广播电影电视主管部门不得进行行政干预。 |
2011年 |
中国版权保护中心 |
《网络视频音频版权监测及调查取证服务规则》 |
明确规定了“网络视频音频版权监测及调查取证服务平台”的委托和受理、监测及调查取证、档案管理等方面的具体工作流程。 |
2015年 |
国务院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高速宽带网络建设推进网络提速降费的指导意见》 |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我国宽带发展水平,要求加快推进宽带网络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提速降费,提升服务水平。 |
2015年 |
政策法规司 |
《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管理规定》 |
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单位及其相关网络运营单位,是重要的网络文化建设力量,承担建设中国特色网络文化和维护网络文化信息安全的责任,应自觉遵守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接受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行业主管部门和互联网行业主管部门的管理。 |
2016年 |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
《互联网直播服务管理规定》 |
提供互联网直播服务,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坚持正确导向,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育积极健康、向上向善的网络文化,维护良好网络生态,维护国家利益和公共利益,为广大网民特别是青少年成长营造风清气正的网络空间。 |
2017年 |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
《互联网群组信息服务管理规定》 |
互联网群组信息服务提供者应当按照“后台实名、前台自愿”的原则,对互联网群组信息服务使用者进行真实身份信息认证,用户不提供真实身份信息的,不得为其提供信息发布服务。 |
2019年 |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文化和旅游部、国家广播电视总局 |
《网络音视频信息服务管理规定》 |
明确网络音视频信息服务提供者应当依法取得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相关资质;应当建立健全用户注册、信息发布审核、信息安全管理等制度。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利用网络音视频信息服务以及相关信息技术从事法律法规禁止的活动,侵害他人合法权益。 |
2021年 |
国家广电总局 |
《关于发布视音频内容分发数字版权管理标准体系的通知》 |
为发挥标准在数字版权管理建设中的引领和规范作用,推动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行业高质量创新性发展,国家广播电视总局组织研究建立了视音频内容分发数字版权管理标准体系 |
2021年 |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工信部、公安部、市场监管总局 |
《常见类型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必要个人信息范围规定》 |
规定在线影音类,基本功能服务为“影视、音乐搜索和播放”,无须个人信息,即可使用基本功能服务。 |
二、经济环境(E)
近年在线音频行业的迅速发展,受到了资本市场的关注,资本的加入使得各大在线音频平台有更加坚实的资金支持来发展自身业务。2020年,荔枝正式成为中国在线音频市场中第一家上市的公司。随着音频业务的深入发展,目前整个网络音频行业也迈入上市前资本集中操作阶段。2018年喜马拉雅融资4.6亿美元;2019年懒人听书融资一亿美元;2020年蜻蜓FM战略投资获融资亿元以上。资本注入在线音频平台,为平台发展多样化业务提供了基础,使获资平台不断提升业务质量,更为在线音频行业市场注入了持续高速发展的活力。
音频平台 |
最近一次融资时间 |
最近一次融资金额 |
融资轮次 |
估值 |
蜻蜓FM |
2020.3 |
亿元及以上 |
战略投资 |
60亿元 |
荔枝 |
2020.1 |
4510万美元 |
IPO上市 |
5.2亿美元 |
懒人听书 |
2019.8 |
1亿元 |
D轮 |
20亿元 |
喜马拉雅 |
2018.8 |
4.6亿美元 |
E轮 |
34亿美元 |
从网络音频用户的付费金额分布来看,用户年平均花费为202.3元,付费金额较高。网络音频平台通过近年来大规模的融资,提升了自身实力,对优质内容的不断生产,提供给用户越来越多样的内容收听选择,用户在付费习惯持续培养的同时也更愿意为优质内容进行买单。更多优质的音频节目的出现使得用户付费水到渠成,推动了在线音频行业持续性发展。
中国的在线音频行业发展历史不长,1997年有公司开始探索,2000年以后,随着互联网技术的逐步成熟,iPod和MP3的出现使得“播客”呈现出阶段性增长。之后,随着移动互联网的发展,在线音频平台出现,人们可以在线实时收听节目,不必要再下载和导入到播放器。随着行业的发展,平台开始分化转型。与此同时,播放设备也从手机和电脑扩展到各类智能播放设备。、
据相关数据显示,95年及95以后出生的人群拥有更强的在线音频支付意愿、他们更注重个性与体验,拥有多样化的需求,不满足于传统的收听及知识性内容。而在线音频内容较为丰富,互动性较强,因此可以满足这部分人群的需求。同时,音频使用场景的多样化和差异化也能满足这部分年轻人的多样化需求,使在线音频行业得以持续发展。
而这部分人对在线音频付费购买的原因主要是对于特定节目的喜爱,此外,热门节目打折和对某主播的追捧同样为主导用户消费行为的原因之一。
随着5G及物联网的不断发展,智能技术的发展音频服务模式为行业带来了很大的发展空间。伴随着新技术应用于各终端,在线音频的交互性进一步增强,语音识别能力进一步提高,整个音频内容的推送也会更加智能。
全场景生态深化 |
5G及物联网的不断发展,将带给整个音频行业新的发展契机。通过技术的持续升级使得不同设备之间的协同作用和联动效应得到提升,全面拓展和丰富音频内容搭载场景。 |
服务模式智能化 |
智能技术的发展音频服务模式带来了很大的发展空间。伴随着新技术应用于各终端,音频交互性进一步增强,语音识别能力进一步提高,整个音频内容的推送也会更加智能。 |
产品体验升级化 |
音频产品设计更加契合用户需求,产品功能种类也更加多样。依托技术加持打造音频内容生态的可持续循环,从内容生产、内容分发、内容呈现等体验都更加优质,增加变现机会。 |
行业分析报告是决策者了解行业信息、掌握行业现状、判断行业趋势的重要参考依据。随着国内外经济形势调整,未来我国各行业的发展都将进入新阶段,决策和判断也需要更加谨慎。在信息时代中谁掌握更多的行业信息,谁将在未来竞争和发展中处于更有利的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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