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受游戏直播、电商直播等新兴模式的冲击下,我国秀场直播用户规模整体呈下滑趋势,数据显示,2018-2020年上半年我国秀场直播用户规模不断下滑,2020年受疫情催化需求有所回升,用户规模达2.39亿人。
近年来,我国不断发布网络直播行业的相关政策,以规范行业的发展。2020年11月,国家广电总局发布《关于加强网络秀场直播和电商直播管理的通知》,明确网络秀场直播平台要对网络主播和“打赏”用户实行实名制管理,在政策的规范下,我国秀场直播行业将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时间 |
政策规划 |
要点 |
2016年11月 |
《互联网直播服务管理规定》 |
互联网直播服务提供者和互联网直播发布者在提供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时,都应当依法取得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资质,并在许可范围内开展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互联网直播服务提供者应积极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配备与服务规模相适应的专业人员,具备即时阻断互联网直播的技术能力 |
2016年12月 |
《网络表演经营活动管理办法》 |
从事网络表演经营活动的网络表演经营单位,应当根据《互联网文化管理暂行规定》,向省级文化行政部门申请取得《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许可证的经营范围应当明确包括网络表演;直播内容做出限制。 |
2020年7月 |
“扫黄打非 新风” |
“扫黄打非
新风”集中行动中,专项整治网络直播乱象,严厉打击非法直播平台、淫秽色情直播内容,从严处置通过低俗网络表演引诱打赏行为。通报7起网络直播平台传播淫秽色情低俗有害信息典型案件 |
2020年11月 |
《关于加强网络秀场直播和电商直播管理的通知》 |
《通知》明确,网络秀场直播平台要对网络主播和“打赏”用户实行实名制管理。未实名制注册的用户不能打赏,未成年用户不能打赏。对发现相关主播及其经纪代理通过传播低俗内容、有组织炒作、雇佣水军刷礼物等手段,暗示、诱惑或者鼓励用户大额“打赏”,或引诱未成年用户以虚假身份信息“打赏”的,平台须对主播及其经纪代理进行处理,列入关注名单,并向广播电视主管部门书面报告 |
《互联网直播营销信息内容服务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 |
对直播营销平台、直播间运营者和直播营销人员行为作出规定 |
|
2021年2月 |
《关于加强网络直播规范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 |
网络直播平台要建立健全直播账号分类分级规范管理制度、直播打赏服务管理规则和直播带货管理制度,要针对不同类别级别的网络主播账号在单场受赏总额、直播热度等方面合理设限,要对单个虚拟消费品、单次打赏额度合理设置上限,对单日打赏额度累计触发相应阈值的用户进行消费提醒,必要时设置打赏冷静期和延时到账期。 |
欲了解更多内容,请参阅我们的行业分析报告:
《2021年中国秀场直播行业分析报告-行业运营态势与投资战略研究》
《2021年中国直播电商市场分析报告-市场现状调查与投资战略研究》
行业分析报告是决策者了解行业信息、掌握行业现状、判断行业趋势的重要参考依据。随着国内外经济形势调整,未来我国各行业的发展都将进入新阶段,决策和判断也需要更加谨慎。在信息时代中谁掌握更多的行业信息,谁将在未来竞争和发展中处于更有利的位置。
报告订购咨询请联系:
电话:400-007-6266 010-86223221
客服微信号:guanyankf
客服QQ:1174916573
Email:sales@chinabaogao.com
更多好文每日分享,欢迎关注公众号
【版权提示】观研报告网倡导尊重与保护知识产权。未经许可,任何人不得复制、转载、或以其他方式使用本网站的内容。如发现本站文章存在版权问题,烦请提供版权疑问、身份证明、版权证明、联系方式等发邮件至kf@chinabaogao.com,我们将及时沟通与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