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相对于企业贷款,零售贷款单笔贷款金额相对较小,但是客户数量众多且分布广泛,具备高度的风险分散特征。
参考《2016-2022年中国商业银行信贷业务行业运营现状及十三五投资决策分析报告》
1、风险分散,利润稳定,逆周期性强
相对于企业贷款,零售贷款单笔贷款金额相对较小,但是客户数量众多且分布广泛,具备高度的风险分散特征。受益于信用风险管理体系的不断完善,个人贷款的不良率呈下降趋势。在经济整体下行,不良持续爆发的大环境下,零售贷款不良率仍保持在较低水平,特别是住房按揭贷款。
零售银行业务利润稳定,受经济周期波动影响较小,能够平衡对公与同业业务的波动性和风险,对商业银行利润起到逆周期平滑作用。
2、持续下行的业务成本和较高的 RAROC
电子渠道的全面铺开、流程再造与技术升级,为银行成本控制提供了条件;同时,通过交叉销售,降低单一客户成本,零售银行业务规模优势将逐步显现,业务成本将有效降低。
从上市银行的情况来看,12家披露相关数据的上市银行中,7家银行零售贷款平均收益率超过于企业贷款,优势银行在零售业务上的议价能力逐步强化。同时,考虑到个人贷款的不良率远低于企业贷款,个人贷款具有较高的RAROC。
3、资本消耗低,风险收益比高
商业银行的各类资产业务中,批发性企业贷款对资本的需求较高,其风险权重基本上为100%;零售贷款对资本需求比较低,首套房按揭贷款风险权重仅为50%,小微贷款风险权重为75%,相对于对公业务有着明显的低资本消耗优势。银行通过调整业务比重,向零售业务倾斜使得在同样的资本规模下,商业银行的风险资产总额变小,较少的资本就能满足资本监管的要求。
2012年6月,银监会颁布了《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主要涉及资本充足率、杠杆率、拨备率和流动性四个方面监管要求。2011年5月,银监会发布了《中国银行业实施新监管标准指导意见》,要求商业银行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一级资本充足率和资本充足率的最低要求分别为7.5%、8.5%和10.5%;分6年过渡期实现。过渡期结束后,正常条件下系统重要性银行和非系统重要性银行的资本充足率分别不得低于11.5%和10.5%。在新的资本约束条件下,各家银行将更有动力加速零售业务的发展以降低对资本的消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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