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这次的价格管理办法,我们已经转交了很多企业意见书,目前协会自己也在准备提交意见给发改委。”21日,中国医药[14.04 1.74%]企业管理协会会长于明德表示。
正文:
国家发改委公布了《药品价格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在业内人士看来,这是发改委在对“天价芦笋片”事件(芦笋片15元的出厂价,到患者手中的价格是 213元)作出反应。
《征求意见稿》称,列入国家基本医保药品目录的药品以及具有垄断性生产、经营特征的药品,实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其他药品实行市场调节价。对专利药品和按照专利药品对待的药品,以3年为周期进行调整,下调幅度一般不低于6%;保护期结束后,政府指导价下调幅度一般不低于15%。
业内人士透露,目前处方药销售过程中,单是在医院环节中占到的费用(即医院各科室的回扣和利益分配)就达零售价的50%左右,已经超过了该办法附录中设定的从出厂到销售给医疗机构的最高流通差价率了。“天价芦笋片事件中136元的中标价才是问题关键,而不是15.5元的出厂价,利润并没有落到企业手中,而是潜规则给了招标办和中介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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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统计局数字,2009年全国制药企业的平均利润率只有10%多,还是行业历年来的较高水平了。”于明德表示,发改委曾连续20多次降价,并没有带来消费者用药价格降低,但却是2006年医药行业大面积亏损,行业利润降至低谷的重要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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