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2015-2017年中国电梯产业运行环境分析
第一节2015-2017年中国电梯产业政策分析
一、电梯产业政策分析
根据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电梯所处行业属于特种设备制造业;根据我国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标准(GB/T4754-2002),电梯产业属于通用设备制造业中的“起重运输设备制造业”。
1、行业监管体制
电梯行业主管部门为国家质检总局,主要负责电梯的安全监察、监督工作;拟订安全监察目录、有关安全规章和安全技术规范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对电梯的设计、制造、安装、改造、维修、使用、检验检测等环节和进出口进行监督检查;调查处理电梯事故并进行统计分析,负责电梯检验检测机构的核准和电梯检验检测人员、作业人员的资格考核工作。
电梯标委会是全国唯一的电梯标准化归口管理组织,承担电梯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制定、修订、审查、宣传、解释、复审以及咨询等方面的工作,参与国际标准化组织ISO/TC178对口的各项日常工作,负责向政府主管部门提出有关我国电梯标准化工作的建议中国电梯协会是我国电梯行业自律组织,承担全行业生产经营、市场数据的收集、统计和发布工作,沟通、协调行业内企业之间的交流、合作,并协助政府部门完成跨国和跨地区的行业交流和合作。
2、行业法规
电梯行业相关法律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特种设备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
电梯行业相关法规包括:《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特种设备行政许可实施办法(试行)》、《特种设备质量监督与安全监察规定》、《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的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电梯安装验收规范》、《电梯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电梯维修规范》。
3、行业政策
电梯行业所属的装备制造业是《中国名牌产品“十一五”培育规划》中的重点行业之一;根据国家颁发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07年)》和《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等文件装备制造业均属于国家重点鼓励发展的领域之一。
《国家十一五规划纲要》明确提出了在装备制造业上,要努力突破核心技术,提高重大技术装备研发设计等整体水平,加快促进高技术产业从以加工装配为主,向自主研发制造延伸。
2006年6月,国务院公布《关于加快振兴装备制造业的若干意见》(国发2006年8号),明确提出装备制造业振兴目标:到2010年,发展一批有较强竞争力的大型装备制造企业集团,增强具有自主知识产权重大技术装备的制造能力,基本满足能源、交通、原材料等领域及国防建设的需要。依靠区域优势,发挥产业集聚效应,形成若干具有特色和知名品牌的装备制造集中地。建设和完善一批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国家级重大技术装备工程中心,初步建立以企业为主体的技术创新体系。逐渐形成重大技术装备、高新技术产业装备、基础装备、一般机械装备等专业化合理分工、相互促进、协调发展的产业格局。
2009年5月,国务院再次发布《装备制造业调整和振兴规划》,提出推进我国重大技术装备的自主创新,加大技术进步和技术改造投资力度,加快产业结构优化调整,推进企业兼并重组,全方位提升装备制造业的竞争力,支持装备产品出口等目标和措施。在国家振兴装备制造业的背景下,装备制造业调整振兴规划的出台和实施将为电梯企业的长期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支持。
2010年1月,国家质检总局发布了《特种设备安全发展战略纲要》,指出了我国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的现状与问题,确定了来10年的战略目标、主要任务、重点工作和保障措施等。
2011年12月,国务院发布的《工业转型升级规划(2011-2015年)》提出重点领域发展方向之一就是发展先进装备制造业同时大力推进节能降耗。该政策将推动电梯行业节能产品及技术的研发和创新。
2012年5月,工信部发布了《高端装备制造业“十二五”发展规划》,指出围绕先进制造,重点突破关键智能技术、核心智能测控装置与部件,开发智能基础制造装备,大力推进示范应用,提高制造过程的数字化、柔性化及系统集成水平,加快推进信息化综合集成和协同应用。
2013年1月,国家质检总局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电梯安全工作的意见》,提出要支持电梯物联网技术的研发和应用。
2014年1月,《特种设备安全法》的实施为电梯行业发展指明了方向,备受关注的安装维保成为该法强调的重点。该法要求电梯的安装、改造、修理,必须由电梯制造单位或者其委托的依照本法取得相应许可的单位进行。电梯制造单位委托其他单位进行电梯安装、改造、修理的,应当对其安装、改造、修理进行安全指导和监控,并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校验和调试,电梯制造单位对电梯安全性能负责。
2015年5月,国务院颁布《中国制造2025》,明确实施制造强国战略。加快推动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技术融合发展,把智能制造作为两化深度融合的主攻方向;推进生产过程智能化,培育新型生产方式,全面提升企业研发、生产、管理和服务的智能化水平。在重点领域试点建设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加快人机智能交互、智能物流管理等技术和装备在生产过程中的应用,促进制造工艺的仿真优化、数字化控制、状态信息实时监测和自适应控制。加快产品全生命周期管理、客户关系管理、供应链管理系统的推广应用,促进集团管控、设计与制造、产供销一体、业务和财务衔接等关键环节集成,实现智能管控。
2015年11月,《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后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提出实施三步走战略,步步围绕创新和智能,力争跨入制造强国前列的同时把智能制造作为两化(工业化和信息化)深度融合的主攻方向;并着力发展智能装备和智能产品,推进生产过程智能化,培育新型生产方式,全面提升企业研发、生产、管理和服务的智能化水平。该规划还指出要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发挥科技创新在全面创新中的引领作用,加强基础研究,强化原始创新、集成创新和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国内电梯行业要想改变目前大多数中小企业缺乏核心技术、技术同质化、安全事故频发的现状,同时进一步开拓国际市场参与国际竞争,需要不断自主研发,提高电梯品质。
2016年3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颁布实施,明确深入实施《中国制造2025》,以提高制造业创新能力和基础能力为重点,推进信息技术与制造技术深度融合,促进制造业朝高端、智能、绿色、服务方向发展,培育制造业竞争新优势。要求全面提升工业基础能力,加快发展新型制造业,推动传统产业改造升级,加强质量品牌建设,积极稳妥化解产能过剩,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
二、电梯标准分析
电梯行业标准如下:
GB6067-85起重机械安全规程
GB7588-2003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
GB10060-1993电梯安装验收规范
GB16899-1997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的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
GBT-10058-1997电梯技术条件
GBT-10059-1997电梯试验方法
GB-T7024-1997电梯、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术语
JG5009—92电梯操作装置、信号及附件
电梯曳引机GB/T13435—92
GB/T7025.1—1997电梯主参数及轿厢、井道、机房的型式与尺寸
GB12974—91交流电梯电动机通用技术条件
液压电梯JG5071—1996
杂物电梯JG135—2000
三、中国电梯整体行业行规行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促进中国电梯行业的发展,提高电梯产品质量,保障电梯安全可靠运行,维护中国电梯市场的经济秩序,保护企业的声誉和行业的共同合法权益,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订本行规行约(以下简称“规约”)。
第二条本规约是在政府有关部门的领导和支持下,以建立行业和企业自律机制,规范行业与企业生产经营行为,提高行业整体素质,树立行业良好形象为宗旨,是电梯协会加强行业自律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
第三条凡在中国境内从事电梯生产、经营、销售、安装、维修、保养的企业都应遵守本规约。
第四条中国电梯协会理事会负责规约的制订、修改、实施、监督、检查和管理工作。
第二章行业道德
第五条提倡文明生产、文明经商、讲究信誉、优质服务,坚持执行电梯行业生产、经营、安装、维保等有关法规,自觉规范企业生产经营管理行为。
第六条提倡学科学、学技术,提倡严格管理,建立、健全企业各项规章制度,不断提高职工的业务技术素质和企业生产经营管理水平。
第七条提倡遵纪守法、廉洁奉公、认真负责、自尊自律,严格依法生产经营,增强法制意识,进一步完善企业和行业的精神文明建设和形象建设。
第八条及时地如实填报行业统计资料,积极参加有利于全行业的各种公益活动。
第九条提倡行业团结、互助、协调、自律,发挥行业整体优势,维护行业整体利益,促进电梯行业健康发展。
第三章行业规约
第十条在电梯生产经营活动中,严格执行、遵守有关技术、工艺、质量、安全等标准和规范,坚持质量第一,确保安全。无生产许可证的企业不得生产电梯,禁止采购、销售不合格产品和无生产许可证企业生产的产品。
第十一条在电梯生产经营活动中,应遵循公开、公平、诚实信用和正当竞争的原则,严格执行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自觉维护电梯行业的生产经营正常秩序。
第十二条应坚持价格合理的原则。在电梯生产经营活动中,不以低于成本的价格销售产品、承揽加工或工程项目,不通过任意压价、抬价等违反物价政策的手段搞不正当的竞争,不损害其它电梯企业和用户的利益。
第十三条在电梯生产经营活动中和参加电梯招、投标活动中,应遵守国家有关规定,杜绝索取和收受回扣等行贿受贿行为。
第十四条在电梯生产经营活动中,应严格遵守所签订的经济合同各项条款,及时结算,不得故意拖延付款,努力减少三角债。
第四章行业管理
第十五条根据国家社会经济发展规划以及产业政策,开展行业调查,结合行业实际,提出行业的中长期规划设想、布局及有关对策的建议,提供政府有关部门电梯参考。
第十六条在政府有关部门指导下,组织起草、修订国家有关标准和行业标准,组织推进标准的贯彻实施。
第十七条在政府有关部门委托或授权下,参与电梯、自动扶梯生产许可证发放的有关工作。
第十八条按照电梯行业的实际要求,加强行业统计工作。收集、整理、分析全行业统计资料,为政府制定产业政策提供依据,为企业提供信息服务。
第十九条组织电梯行业国内、国际间技术交流、技术协作活动,主办电梯及技术展览会,组织电梯行业技术成果的鉴定和推广应用,推荐行业内的高新技术产品、名牌产品。
第二十条进行行业内部价格协调,对于行业内的价格争议,组织同行议价,对行业内协定的产品价格进行指导、监督、协调。防止价格垄断,保护企业平等竞争,维护企业合法利益。
第二十一条受政府或有关单位的委托,对电梯行业内重大的投资、改造、开发项目的先进性、经济性、可行性进行前期论证,并参与项目责任监督。
第二十二条在政府部门委托下,对电梯行业生产、经营等企业的开、关、停、并、转等进行前期初审或可行性咨询论证,为企业和政府部门提供初审、论证的意见或建议。
第五章规约管理
第二十三条为促进规约的执行,在电梯行业内定期(1~2年)开展评比活动,对执行规约成绩突出的单位和法定代表人给予表彰奖励,并以多种形式在行业内外公开表彰宣传。
第二十四条对有违规违约行为的单位,由中国电梯协会组织人员进行调查、协调和提出处理意见。
第二十五条对违反规约行为,主要采取批评教育、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的形式,以达到纠正错误的目的。对继续违规违约的单位将采取内部通报、行业暴光、开除会籍,以及建议政府部门给予警告、吊销生产(经营)证照,直至法律起诉,以维护规约的严肃性。
第二十六条凡不服处理的,可以提出复议意见,由协会组织人员调查后,提交理事会审议。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七条本规约经中国电梯协会会员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
第二十八条本规约解释权属中国电梯协会理事会。
第二十九条本规约如有不符合国家政策法规之处,以国家的政策法规为准。
第三章2015-2017年中国电梯总体监测分析
第一节2015-2017年中国电梯市场概况
一、2015-2017年中国电梯市场运行分析
中国电梯行业相对于发达国家起步较晚,大致可以分为三个发展阶段。
①行业起步阶段:1908年,上海汇中饭店安装了我国第一台由美国奥的斯生产的电梯。1932年,上海大新公司安装了两台单人自动扶梯。1980年以前,全国电梯年均产量仅有数百台,行业发展较为缓慢,电梯产品主要依赖进口。
②外资品牌垄断阶段:20世纪80年代起,自第一家瑞士电梯投资组建迅达电梯有限公司,外资品牌陆续通过独资或合资方式进入垄断国内整机市场,以巩固和抢占国内电梯市场份额。同时大量民营企业进入电梯制造工业,从为外资企业生产配套零部件开始,在生产过程中不断学习和消化技术,积累资本,改进经营管理水平,并逐步转型为整机制造企业。
③民族品牌崛起阶段: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在上世纪90年代率先开发了中高速交流客梯、变频调速无机房电梯、公交型自动扶梯等5种整机技术,并将技术提供给国内30余家生产企业,为民族电梯工业发展奠定了基础。
进入21世纪,一批民族电梯企业在技术水平、管理水平等方面得到了显著提高,包括康力电梯、江南嘉捷、远大智能、梅轮电梯等一部分具有一定规模的民族电梯企业迅速完成了从研发、设计、制造到安装维保在内的完整业务链建设,尤其在中低速电梯产品方面,凭借较高的性价比,逐渐打破了外资品牌对我国电梯市场的垄断。通过学习外资品牌带来的国际化技术标准、管理模式、经营理念,我国电梯企业实现了高起点发展。我国电梯技术标准和安全规范直接与国际接轨,基本消除了国产电梯进入国际市场的技术障碍,国内电梯企业已在国际市场占有一席之地。
二、2015-2017年中国电梯生产情况分析
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水平的提升、城镇化进程的推进、人民生活质量的提高,我国电梯行业一直呈现持续发展的态势。根据中国电梯协会统计,我国电梯行业自2000年以来始终保持着较快的增长速度,2017年我国全行业电梯总产量达到79.2万台,同比增长2%左右,电梯产量占全球总产量的半数以上,我国已成为全世界最大的电梯市场。
资料来源:中国电梯协会
第十一章2015-2017年中国重点电梯企业竞争性财务数据分析
第四节奥的斯电梯(中国)投资有限公司
一、公司基本情况
奥的斯机电是美国联合技术公司(2017年《财富》世界500强排名155位)旗下奥的斯家族的重要成员之一,于2016年1月引入中国,拥有杭州、重庆两大工厂支援、通过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认证的实验室、超过300个遍布全国的分公司及服务点。通过整合产品和服务平台的先进技术,奥的斯机电致力于满足不同领域的客户需求,尤其为中高端住宅、商业建筑和公共设施项目提供解决方案。
二、企业主要经济指标分析
2016年奥的斯电梯(中国)投资有限公司主要经济指标分析
经济指标
|
资产总额(千元)
|
12922539
|
营业收入(千元)
|
16538415
|
利润总额(千元)
|
1962566
|
流动资产(千元)
|
11410610
|
负债总额(千元)
|
9280287
|
数据来源:国家统计局
三、企业盈利能力分析
2016年奥的斯电梯(中国)投资有限公司盈利能力分析
盈利能力
|
资产收益率(%)
|
15.19
|
销售利润率(%)
|
11.87
|
数据来源:观研天下数据中心整理
四、企业偿债能力分析
2016年奥的斯电梯(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偿债能力分析
偿债能力
|
资产负债率(%)
|
71.81
|
流动资产比率(%)
|
1.23
|
数据来源:观研天下数据中心整理
五、企业运营能力分析
2016年奥的斯电梯(中国)投资有限公司运营能力分析
经营能力
|
总资产周转率(次)
|
1.28
|
流动资产周转率(次)
|
1.45
|
数据来源:观研天下数据中心整理
六、企业成长能力分析
2016年奥的斯电梯(中国)投资有限公司成长能力分析
成长能力
|
销售增长率(%)
|
-14.58
|
利润增长率(%)
|
-29.57
|
数据来源:观研天下数据中心整理
第五节 星玛电梯有限公司
一、公司基本情况
星玛电梯有限公司的前身是大连乐金(LG)产电有限公司。公司成立于1995年11月,1997年10月份大连工厂正式投入生产。1999年韩国LG与连续四年被美国FORTUNE杂志评为最受尊重的企业UTC公司(美国联合技术公司)合作,于2001年由乐金(LG)电梯正式更名为星玛(SIGMA)电梯。公司注册资金1215.5万美元,占地面积160_052平方米。OTIS电梯公司是生产世界一流水平的电梯、立体停车设备、自动扶梯、人行步道等为主的跨国升降设备专业公司,SIGMA是世界最大的升降设备公司美国OTIS在中国设立的三个组成部分之一,年出口量相当于马来西亚全国的总需求量。我公司作为OTIS-LG的中国事业总部以及其唯一的海外生产基地,承袭了享誉世界30余年的LG电梯的信誉与技术。SIGMA电梯已经陆续安装在包括天安门、和全国最大电梯用量的ABP总部基地在内的国内外众多著名建筑物和高层建筑上。
星玛电梯有限公司现在是Otis Elevator Korea(OTIS-LG电梯)的全资子公司,韩国OTIS公司是美国OTIS的全资子公司。
二、企业主要经济指标分析
2015年星玛电梯有限公司主要经济指标分析
经济指标
|
资产总额(千元)
|
638405.027
|
营业收入(千元)
|
927273.514
|
利润总额(千元)
|
42294.339
|
流动资产(千元)
|
564032.189
|
负债总额(千元)
|
384438.994
|
数据来源:国家统计局
三、企业盈利能力分析
2015年星玛电梯有限公司盈利能力分析
盈利能力
|
资产收益率(%)
|
6.63
|
销售利润率(%)
|
4.56
|
数据来源:观研天下数据中心整理
四、企业偿债能力分析
2015年星玛电梯有限公司偿债能力分析
偿债能力
|
资产负债率(%)
|
60.22
|
流动资产比率(%)
|
1.47
|
数据来源:观研天下数据中心整理
五、企业运营能力分析
2015年大连星玛电梯有限公司运营能力分析
经营能力
|
总资产周转率(次)
|
1.45
|
流动资产周转率(次)
|
1.64
|
数据来源:观研天下数据中心整理
六、企业成长能力分析
2015年大连星玛电梯有限公司成长能力分析
成长能力
|
销售增长率(%)
|
-24.77
|
利润增长率(%)
|
--
|
数据来源:观研天下数据中心整理